省法院连续7年就警务工作“星级管理”下发通报,日前,河南法制报记者从省法院了解到,全省已有15个中级法院司法警察支队和84个基层法院法警大队被评为三星级警队,达到了全省法院警队总数的53.8%。星级评定的开展,推动全省法院司法警务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星级管理”是指把司法警务工作的队伍建设、教育训练、警务保障、装备建设等内容量化为分数,按照考核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设置三星、二星、一星级警队和不授予星级警队四个档次,每年评定一次,评定结果在全省法院通报,用省法院法警总队总队长孟相军的话讲:要把每年全省各级法院的司法警务工作成绩拿出来晒一晒、比一比。
除了队伍和基础建设、队伍管理规范化等日常工作,每年最高法院和省法院的年度重要警务工作都会被纳入星级管理评定中,如2018年将“六专四室”建设、各级警队室内统一悬挂“四句话,十六字”标牌等工作列入考评内容,对落实不到位的提出整改意见,立即整改或限时上报完成情况。每次评定结束,考核组现场向被评定法院院领导反馈结果,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和整改的方向措施。星级评定切实提高了全省各级法院对司法警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力促进了上级法院工作部署的落实。此外,省法院还把星级评定考核成绩列为评先表优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