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可是家住山阳区的袁某借钱不还,认为躲起来债主拿他也没办法。近日,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把印有袁某照片的失信黑名单张贴在其小区门口,袁某迫于舆论压力赶忙还了钱。
2018年4月,袁某为周转资金,向薛某借款10万元,并出具借条一份,约定半年内还清。薛某以手机银行转账的方式履行出借义务,冯某某作为担保人在借条上签字。借款到期后,薛某找袁某要求其偿还借款,但袁某以手头没钱为由,拒绝偿还,冯某某也拒绝承担担保责任。
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薛某将袁某、冯某某诉至山阳区人民法院。后经法院调解,袁某同意偿还薛某10万元本金及利息,冯某某承担担保责任。可是出了法院,袁某就变卦了。调解书生效后,袁某仍然没有履行还本付息的义务。一气之下,薛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中,法院查明,袁某名下有一套房产,还有固定工资,完全有能力履行调解书。但当执行干警依法向袁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材料时,发现袁某给法院留的电话号码已经无法接通。执行干警多次上门寻找袁某也找不到人,邮寄送达无人签收。至此,执行工作陷入困境。
经执行干警走访调查,了解到袁某一直都在本地居住,因为对法院执行产生抗拒心理,所以既不接电话,也不签收法院邮件。对于袁某的行为,法院决定通过舆论压力使其“主动”现身,执行干警将印有袁某照片的失信黑名单张贴到了其所居住的小区门口。碍于街坊邻里的闲言碎语和另眼看待,袁某主动联系了执行干警,根据之前双方当事人达成的执行和解协议,将10万元本金及利息还给了薛某,此案得以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