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以自己的心,去温暖别人,你会觉得心的太阳,到处向你照耀”,这是著名诗人臧克家的诗,也是汝阳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李青锋的座右铭。
从2013年起,接手办理了一起赡养费纠纷执行案。申请执行人是一位八十多岁的老太太,腿脚不便,也不会使用银行卡,李青锋每年都会在执行到位后将执行款送到申请执行人手上,五年来从未间断。申请执行人任老太太自老伴过世后便一直在敬老院生活,五年前起诉两个子女要求支付赡养费。法院最终判决大儿子和小女儿分别按150元/月及200元/月支付抚养费。
尽管赡养费数额不大,但两位子女都不肯主动支付,以至于任老太太每年都需要到法院重新申请执行立案。李青锋每次上门催讨时,大儿子总会先哭诉一番,称自己12岁开始到生产队参加劳动,任老太太就对其不太照顾,后来任老太太改嫁了,双方再无联系,而且现在自己也生活艰难,无力支付赡养费。小女儿也以自己收入不高为由,拖延支付。李青锋总是一次又一次不厌其烦地上门做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将赡养费执行到位,然后马不停蹄地赶往敬老院,把钱亲自交到老太太手上。
2019年6月13日上午,李青锋再一次上门送执行款时,任老太太激动地拉着他的手说道:“五年了,真高兴每年都能见到你,希望明年我还在,你还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