笃笃笃,你好,我们是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因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现请你跟我们前往涧西法院……清晨六点许,涧西法院执行干警敲开了被执行人许某的房门,成功将其带回涧西法院,经过执行干警长达八个小时的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于当日下午两点达成执行和解,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原来在申请人张某与被执行人许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双方当事人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解除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许某于调解协议生效后,一次性返还张某购房款22.7万元及利息。该调解协议生效后,许某仍未按期如数返还购房款,无奈张某将许某诉至涧西法院,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局接到该案申请后,立即向许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由于许某更换电话号码并前往外地打工,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许某均未果,后经网络查控系统也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执行法官考虑到临近芒种时节,被执行人许某有可能会回乡帮助其在乡下务农的父母进行农业生产,便多次前往其出租屋、乡下父母家中进行实地走访,仍难寻被执行人行踪。终于6月6日清晨5点半,涧西法院执行干警接到了申请人张某电话线索,发现许某在其出租屋附近,便当即集结执行力量,赶往被执行人住所处,这才出现了文章开头的那一幕。
芒种初至,夏收繁忙,农民兄弟忙着种稻插秧,涧西干警也忙着加大执行力度,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之硕果。每一次执行行动,都是源自执行干警的辛勤耕耘,每一次执行战果,亦是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涧法精神主动担当,涧法干警义不容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