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九条规定:“……学校应当将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培养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6月5日上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的法官们来到郑东新区聚源路小学,开展“环保法律进校园”主题活动。
首先,聚源路小学校领导和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张同仁分别给同学们带来了环保寄语。之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法官做了《一起来做环保小法官》的主题讲座。主讲人用通俗易懂的表述,给同学们解释了什么是法律,为什么要遵守法律,并邀请同学们一起来当环保小法官,对几个简单的案件进行裁判。最后由参与活动的法官们和聚源路小学校领导一起为同学们赠送《环保知识宣传册》,同时还赠送了《成长路上,我们与法同行》、《向校园欺凌和暴力说“不”》法律知识口袋书。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以来相继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自成立以来,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办理了大量环境资源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与此同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环境保护法制宣传工作,传递司法正能量,为美丽河南、美丽郑州的建设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