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上午,来自人民网、人民法院报、河南日报、河南法制报、新浪、凤凰网等媒体的记者及部分省、市人大代表走进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邀参加由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的“环资法官一天之守护碧水蓝天”采访活动,零距离接触环资法官李亮的日常工作。
采访组首先跟随李亮法官来到濮阳金堤河国家湿地公园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基地,参加了某滥伐林木罪案件被告人朱某某补种复绿的活动。该案承办法官在审理过程中,积极宣传恢复性司法理念,促成朱某某自愿承诺按照一定规格补种复绿,因朱某某在外地工作,便委托其家属参加活动,按照之前承诺补种了48棵白蜡树。朱某某通过其家属表示,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今后一定要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保护好我们的自然生态环境。
随后,在李亮法官的带领下采访组到濮阳县某企业施工工地对涉事企业下达了环保禁止令。该案是根据濮阳县住建局的申请,濮阳县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并下达环境保护禁止令,责令涉事企业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施工。环境保护禁止令作为一种全新的司法手段,无需等待当事人诉讼期限和人民法院的审判环节,直接在最短时间里制止环境污染行为,将污染损失降至最低,实现了令行禁止。濮阳中院于2018年10月11日出台了《环境保护禁止令实施办法》,体现了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环境资源保护问题,注重发挥司法职能,形成司法威慑力,守护碧水蓝天的决心。
上午九时四十分,记者们一行到示范区综合审判庭实地旁听了濮阳市人民检察院诉山东某企业、河南某企业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庭前会议,会议由李亮法官主持。公益诉讼起诉人濮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派的检察官、被告企业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了会议,合议庭法官及人民陪审员在认真听取双方发言后,对案件争议焦点进行总结归纳,固定了相关诉讼证据,并就有关程序性问题达成共识,为下一步高效精准有序的庭审打下良好基础。据悉,该案是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首例直接由濮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哲表示,全市两级法院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审判理念,多措并举,以更实举措、更大成效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更好地开展新形势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河南省工商联副主席徐晓认为,濮阳市两级法院砥砺前行、稳扎稳打、锐意创新,深入推进环境资源审判领域司法改革,建立起符合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方向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律的新型环境资源审判体制,并希望濮阳市两级法院再接再厉,使环境司法审判在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依法服务保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过程中发挥更为显著作用,守护中华龙乡——濮阳的碧水蓝天。
采访结束后,记者们纷纷感慨环资法官工作的忙碌与艰辛。参加活动的省、市人大代表表示通过此次活动,真切感受到了人民法院在环境保护方面做的各种努力,为人民法院保护碧水蓝天打出的“司法组合拳”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