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代理过案件,曾走上法官讲堂授业解惑,曾苦口婆心了却民间恩怨,曾在媒体发表文章谈审判艺术,历经律师、商事、民事审判不同岗位的历练,特别是担任法庭副庭长6年来,审理案件2400余,年均结案近420件,无一矛盾激化,无一错案,被老百姓称为“心系群众的好庭长”、“当事人的贴心人”,他就是新郑法院龙湖法庭副庭长潘龙峰。2014年10月被郑州市政法委评为“郑州市十佳法官”,2015年以来,连续3年被新郑市政法委评为“新郑市十佳法官”,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
倾情法律:业余工作更精彩
在潘龙峰的眼里,法律的生命是奔流不息的,纸面上的抽象法律,只有通过审判才能得以价值实现,而审判实践,却又以其现实检验和经验反馈,不断推动着法律的完善,法官不是静止的,基于这一认识,注重理论学习的他,不断学习和深化法律知识,在审判工作中,他立足实践,边学边用,学用结合,不断总结审判实践经验,积极从事法律适用研究。
潘龙峰2006年到法院工作以来,善于用敏锐的嗅觉捕捉审判工作中有价值、有新意的信息,善于抓住审判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形成总结性材料,在省市杂志发表调研文章。在工作之余,潘龙峰经常看法院系统的《调研与研究》、《中国审判》等刊物,注重与时俱进,主动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敏锐性和审判理论水平,及时领会党在新时期对法院工作的要求和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精神,虽然没有在研究室等后勤部门工作,但他爱好写作,几年来,他在《调查与研究》、《公民与法》、《人民司法案例》等杂志发表理论文章30余篇。
潘龙峰担任法庭副庭长后,协助研究室参与法庭的审判指导工作。为规范自由裁量、统一司法尺度,他参与制定了《诉前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
潘龙峰说:“白天审理案件,晚上就加班完成调研文章,这是这些年工作的常态。有时候半夜醒来,有了写作灵感就马上爬起来写。”
在工作之余,潘龙峰享受着思考的乐趣,在他内心里,思维的艰辛和磨难,已成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种情趣和愉悦。工作间隙,他勤于学习、用心钻研,从不放过工作中遇到的难题,不弄明白,不罢休。正是这种“打破砂锅问到底”的精神使他在工作中不断积累经验,提升能力,最终成为一个能办案、擅调研的学习型法官。他撰写的民事判决书先后3次被河南省高院评为优秀裁判文书。
倾情法庭:庭上庭外都是情
庭上用心审判,庭外用情司法,是当事人对潘龙峰庭审风采的真实感受。也许,对于法官来说,对案件作出公正的判决算不上什么了不起的大事,因为这原本就是他们的职责所在。重要的是能够做到每一件案件都能圆满的解决,真正做到“事了人和”。
2017年的一起离婚案件,原告智力有障碍,被告身患残疾,双方在调解下同意离婚,并约定女儿圆圆由被告抚养。事后,被告几番上门想将女儿圆圆带回,都被原告父亲拒之门外,致使被告与原告父亲多次发生冲突。在得知情况后,潘龙峰立即前往原告父亲家中,与老人拉家常、说道理,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最终使老人同意了将圆圆送往被告家中。
事情虽然解决了,但潘龙峰还是放心不下,为了圆圆以后的生活有保障,第二天他再次来到被告所在村,找到该村的驻村干部,一起帮助圆圆申请低保。离别时,一名村干部问他:“你和圆圆非亲非故,这样为了一个孩子忙里忙外的值得吗?”
潘龙峰说:“作为一名基层法官,也许我接触的案件中,当事人更多的是来自农村,生活中的他们文化水平较低,法律知识比较欠缺。但他们有着淳朴的品质,每个人也是明理之人。道理说清楚,讲明白了,他们也能理解我们的工作。”
在基层法庭审理案件,潘龙峰摸索出了一套自己的工作方法:对文化程度低的当事人,坚持一个“细”字;对文化程度高的人,讲究一个“明”字;对双方有亲属关系的当事人,突出一个“情”字;对邻里纠纷的当事人,采取一个“和”字;对道德不良的当事人,强调一个“正”字。他的创新工作法,提高了办案质效,仅2018年,他办结案件463件,结案率为92%,其中,调撤率62%。
倾情法官:累但是快乐着
潘龙峰多年的审判经验,使他深刻地体会到,对民事案件而言,审判的重要使命,实现公正仅是基本要求,重要的中是实现公正基础上的案结事了。
案多案难,又要把案办的又快又好,矛盾如何解决?对潘龙峰而言,最缺的要算时间。工作10年多,家在湖南的他,他却没休过一次假,新郑离老家几百公里,一年也难回去一回,家里有还有上了年纪的父母,同事都建议他休一次假,回家一次看看年迈的父母。他说,不是我不想休假,实在是案件太多,时间太少,忙不过来。
潘龙峰的生活近乎刻板:上午8时左右到办公室做准备,9时开庭,吃过午饭后看材料,下午2时继续开庭;晚上加班写裁判文书,或者琢磨总结审判经验,写篇理论文章,12时左右睡觉。
每周基本上5天都是这么过的。工作之外,潘龙峰唯一的事情就是节假日陪陪妻子和女儿,其余时间都会一整天待在家中或办公室看卷宗、阅材料,这基本上就是他生活的全部。
这样的生活,在很多人看来劳心费力又枯燥乏味。潘龙峰坦言,工作虽然辛苦,但他很热爱,“每当我看到案件当事人那期待的眼神,就会油然而生一种使命感。”
2017年,潘龙峰办理一起欠薪案,王某是年近六旬的老汉,家贫如洗,妻子疾病缠身,儿子还在上高中。他于当年的8月到新郑市城关镇赵某承包的工程队里做杂工,年关将至,家人盼着他能够拿钱回家过年。为此,他多次向赵某要求领取被拖欠的工资款8652元,但赵某却总以工程款未到为由拒绝。于是王某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未果,只得诉至法院。潘龙峰受理此案后,从立案到王某领到劳动报酬仅用了一天时间。当王某拿到自己的劳动报酬时激动地说:“这可是救命钱啊,谢谢你救了我啊!”
10多年的办案经历,潘龙峰深切地体会到了审判工作中的喜怒哀乐,更加让他对法律、法庭、法官的倾情,因为工作让他感受到了的生活乐趣。凭着这股“倔”劲,潘龙峰总能根据不同的案件,总能找到法、理、情的最佳结合点,实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