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贺小荣、行政庭庭长黄永维一行到宜阳法院调研指导行政审判相关工作。省法院院长胡道才、副院长王韶华、洛阳中院院长曲海滨等陪同调研。
贺小荣一行先后实地考察宜阳法院北城法庭、诉讼服务中心和诉调对接中心,与干警亲切交谈,详细询问立案诉讼服务、队伍建设、案件质效等工作情况,了解宜阳法院在推进诉讼服务现代化和分调裁审机制改革等方面探索。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贺小荣听取了洛阳中院和宜阳、西工、洛龙法院行政审判及相关工作情况汇报。与会人员围绕行政审判工作、行政案件管辖改革等工作进行交流,并结合实践提出意见建议。贺小荣认为,洛阳两级法院精神风貌好、政治站位高、大局意识强、信息化程度高、为民服务好,并对行政审判、司法改革等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
贺小荣强调,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对法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服务保障发展大局提出了更高要求。要正确认识、深刻把握面临的形势任务和发展机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做好新形势下法院各项工作。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服务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要在党委领导下,不断增强服务党委中心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找准行政审判服务大局的结合点、着力点,通过职能作用发挥,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二是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要在推进行政诉讼管辖制度改革的基础上,优化集中管辖法院和非集中管辖法院的职能定位,调判结合。要学习借鉴浙江等地的经验,通过先行调解等方式将更多地行政争议化解在本地法院、化解在基层。要从制度上调动行政机关参与协调化解的积极性,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有效参与。三是要进一步提升司法为民的能力水平。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融入到行政审判工作实践中,做好行政审判为民服务这篇文章。要统筹兼顾保护个人权利与实现公共利益的关系,避免就案办案、机械办案,避免程序空转、无效诉讼,促进行政争议一次性、一揽子实质化解,确保案件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在行政诉讼中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