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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安理得欠货款 丧失诚信才悔恨

  发布时间:2019-05-22 16:50:32


    近日,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执行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在执行干警的帮助下,双方顺利和解。

    申请人郑某从事油漆经营业务,2014冯某与郑某建立买卖合同关系。冯某在郑某处赊购油漆,2015年11月双方通过结算,冯某向郑某出具欠条载明:今冯某欠郑某油漆款项共计拾柒万伍仟元整(¥175000.00)。次年11月,双方又对后期货款进行了结算,冯某向郑某出具欠条载明:今冯某欠郑某油漆款项共计贰拾伍万叁仟元柒佰元整(¥253700.00)。经多次催收上述货款无果,郑某向山阳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冯某支付郑某货款42.8万元及利息。冯某对欠郑某货款42.8万元没有异议。但判决生效后,冯某就对郑某避而不见,郑某曾多次联系冯某催要拖欠货款,冯某次次都敷衍了事。在郑某多次督促下,冯某仍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诿拒付所欠款项。郑某遂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对冯某实施强制执行。

    该执行案件立案移交至执行局后,执行法官及时向被执行人冯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敦促被执行人冯某及时还款。后因被执行人冯某手机停机,执行干警无法与冯某取得联系,案件出现了僵局。就在三天后,冯某火急火燎的找到执行干警,希望能尽快履行法定义务,这才知道原来是因为冯某的合作伙伴看到了法院曝光的“黑名单”后,觉得冯某不靠谱,并停止了合作,这让冯某即失了信又丢了生意。面对再也无法逃避的债务和可能面临的法律制裁,在法院执行干警的帮助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冯某当场拿来5万,以后每月1日前将5万元打到申请执行人郑某的卡上,直到欠款结清。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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