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金融创新活动的加速发展,涉及金融新模式、新业态、新产品的纠纷和诉讼层出不穷。由于法律法规的滞后性和已有审判经验的不足,如何穿透各类金融创新本质、正确认定合同效力、公正审理此类纠纷是当前金融审判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2019年5月7日,河南法院金融审判培训班特邀上海金融法院单素华法官,就“金融创新与司法应对”主题为河南法官授课。
单素华法官首先简要介绍了金融创新在司法审判中的具体体现,包括金融服务方式、金融交易产品以及金融交易结构的创新等。她指出,由于对各类金融创新的监管缺乏法律、法规、规章依据,司法往往冲在解决纠纷的第一线。因此,司法在面对纠纷的具体场景时,必须合理平衡金融创新和风险防范的关系,从市场准入、投资者保护、交易行为规范等角度把握金融创新的度;必须合理平衡行政监管与司法裁判的关系,既要保持司法的有限介入,又要通过司法裁判引导并规范交易行为;必须合理平衡金融消费者与金融机构的利益,优先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利益。
通过以上分析,单素华法官提出了司法应对金融创新应坚持的四个基本原则:契约原则、底线原则、安全与效率合理平衡原则、谦抑原则。并以上述原则为基础,对涉银行的新类型金融商事纠纷案件进行了深入解析,如银行卡纠纷、第三方支付纠纷、商业保理纠纷、电子票据纠纷、融资租赁纠纷等涉及的法律问题、合同效力、责任判断、处理方法等。尤其对银行在具体情境中的法律责任问题进行了详细讲解。应学员要求,单素华法官还就保险合同纠纷中的相关疑难问题进行了授课。
单素华法官理论功底深厚、司法实践经验丰富,她的授课内容紧密贴合审判实践,特别是她结合上海金融法院审理的新类型金融创新案例,逐一回应了金融创新司法面临的各类热点问题,对因法律依据不足引发的金融司法难题提供了解决方案,并提出了通过金融司法对投资者进行市场教育等诸多新颖观点,对当前金融审判有着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为审理新类型金融创新案件提供了指引。在大家的强烈要求下,授课时间一再延长。参训学员对她精彩的授课及认真负责的态度报以长时间热烈的掌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