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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鹤壁“義字帮”涉黑团伙21人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9-05-14 18:18:37


    5月14日,河南省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常涛等21人涉黑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依法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常涛有期徒刑十六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李瑞、杜雷等20人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至六个月不等刑罚。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3年以来,为了在社会上树立强势地位,称霸一方,被告人常涛纠集成立了以常涛为首,李瑞、杜雷等人参加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常涛带领该组织部分成员统一在右侧胸口纹“義”字纹身作为标记,对外号称“義字帮”,形成以常涛为组织领导者、人数较多、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的犯罪组织。该组织以鹤壁市淇滨区水晶网络客房为经常聚集地,先后在淇滨区、浚县等地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站场助威、组织他人在娱乐场所陪侍服务等违法犯罪活动并收取费用,用于为组织成员平事、购买洋镐棒等作案工具等用途,在常涛带领“義字帮”成员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过程中,对多名被害人进行殴打,持械恐吓、欺压群众,造成了重大的社会影响,严重破坏了社会生活秩序。

    鹤壁市鹤山区人民法院此前对常涛等21人涉黑案作出一审判决后,原审被告人常涛、李瑞等人不服,提出上诉。鹤壁中院经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据了解,该起涉黑案件属于“打早打小”的典型案例,被评选为河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案件,在打击犯罪分子的同时,也将震慑社会其他人员的不良行径,起到良好的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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