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通过耐心做工作,被执行人主动到法院履行还款义务,一起装修合同纠纷案顺利执结。
2017年,陈某承包了焦作市某健身馆的装修工程。陈某带领施工人员经过几个月的紧张施工,装修工程如期完工,验收结束后,健身馆欠陈某工程尾款6万余元,迟迟不予结算。经陈某多次讨要未果,遂将健身馆和法人一起诉至法院。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健身馆法人同意月底前先支付陈某3万元,余下3万元于两个月之内一次性付清。判决生效后,因健身馆未在规定时间内还清所有欠款,陈某即向山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执行干警了解到该健身馆由于刚开营业,被执行人所投资金大部分已用于整体装修和购买健身器材,所剩无几。执行干警看到该健身所环境舒适、设备齐全、项目繁多,前来咨询和办卡的人络绎不绝。执行干警通过对健身馆法人耐心细致的做思想工作,辨法析理,讲明利害关系,并告知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法院如果依法直接把健身馆器材查封,不仅会影响已办卡的会员,还会对健身馆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损失不可估计。健身馆法人最终认识到错误,经过双方协商,该法人签订了承诺书,给其一个月的期限,保证按时全额还款。周五上午,健身馆的法人主动到法院履行还款义务,陈某顺利的拿到了全部执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