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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县法院五项措施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发布时间:2019-05-07 16:23:11


    范县人民法院围绕化解矛盾、定分止争的目标,坚持以审判职能为后盾,强化司法辐射功能,不断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是坚持公正司法,夯实、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基础。修订完善了一系列的审判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审判流程管理,实行繁简分流,完善庭前调解,把协调机制贯穿到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合理运用和谐方式化解纷争,促使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不断提升。

    二是坚持案件调解,发挥法院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主力作用。进一步加大诉讼调解力度,通过强化诉前调解、加强立案调解、完善诉讼调解、推行刑事和解、加强执行和解、健全行政诉讼协调机制等措施努力化解当事人之间、当事人与社会之间的矛盾,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坚持调解互动,实行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联动。通过诉前告知人民调解、诉中委托人民调解、独立调解、合作调解等方式积极发挥人民调解员参与民事、行政、刑事、执行等司法调解作用,充分利用人民调解员扎根基层、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实现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

    四是坚持法律服务,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网络。定期到企业帮助防范经营风险;与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加强联系沟通;委派法官担任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开设法律讲堂对师生进行法制教育;在乡镇设立社会法庭、人民调解工作室,与社会法官、人民调解员对接,指导他们妥善调处纠纷,建立起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网络。

    五是坚持工作环境建设,加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组织宣传。积极争取党委支持,协调相关部门, 落实好机构、人员、制度、经费等保障措施。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信息网络等渠道,大力宣传人民调解、行政处理、仲裁等非诉讼解纷方式的优势和特点,引导人民群众自觉选择高效、便捷、低成本的方式解决纷争。  

责任编辑:曹红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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