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渑池县法院荣获市级“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发布时间:2019-04-30 15:26:43


    4月29日晚,在三门峡市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暨五四表彰大会上,渑池县人民法院少年法庭被三门峡市委政法委、共青团三门峡市委授予“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

    近年来,渑池县法院始终把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当作重要工作抓实抓好,坚持贯彻“寓教于审、惩教结合”和“教育、感化、挽救、维权”的方针,深入推进青少年案件审判工作,不断拓展和创新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为青少年撑起一片希望的蓝天。2009年以来,共审理各类涉未成年人案件100余件,为全县的政治稳定、经济发展和青少年维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在审判工作中,一、寓教于审,惩教结合。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始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把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犯罪人与日常审判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一是注重庭前调查,加强审判的针对性;二是着力庭审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被告人;三是加强判后帮教。二、正确量刑,依法从轻。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应严格依照刑法、刑诉法、相关司法解释以及对未成年犯罪人的特殊政策,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进行正确的量刑。一是仅有“未成年”这一法定情节案件的量刑;二是同时存在法定从轻或减轻情节、酌定从轻情节案件的量刑;三是案件中既有法定或酌定从重情节,又有法定或酌定从轻情节案件的量刑。三、加强宣传,注重预防。利用审理案件之机加强法制宣传力度,利用典型案例,教育青少年,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同时,每年还深入到中小学校进行法制教育,向广大中小学生讲解什么是犯罪以及犯罪的严重后果,并积极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在今后工作中,渑池县法院将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努力创建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长效机制,为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贡献。

责任编辑:张凯甲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