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渑池法院韩鑫荣获“全县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9-04-30 15:24:37


    为了大力弘扬劳模精神,激发广大群众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在“五一”国际劳动节来临之际,2019年4月28日,渑池县委、县政府举行了劳动模范表彰大会,对全县各行各业涌现出的114名杰出典范进行了表彰奖励,渑池法院研究室副主任韩鑫也光荣地被授予“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韩鑫同志自2011年到渑池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现在研究室从事全院文秘及调研案例工作,他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

    他不忘初心,思想上“司法为民”宗旨意识不动摇。自2011年进入法庭工作以来,一直扎根基层法庭,不忘初心,坚持不断从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汲取营养,用先进的理论武装头脑,辩证、理性地看待事物和问题,大是大非面前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韩鑫同志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对党的事业充满信心,积极参加十八大后党的各项学习活动,思想上自觉解决了“司法为谁”,“为谁司法”的根本问题,爱岗敬业,甘于奉献,不计个人得失,全心全意投入到其深爱审判事业中来。

    他工作实心,以“案结事了”为检验审判效果的试金石。韩鑫同志坚持“一切有利于案结事了的事情都值得去做,一切有利于案结事了的事情都马上去做,一切有利于案结事了的事情都认真去做”,注重实现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韩鑫同志始终严把案件质量关,对于疑难复杂案件,注重做好当事人的心理疏导工作,一些矛盾累积深的案件更加注重调解,力争从根源上化解矛盾,对于调解无效的案件,当判则判,注重判决书的说理、论理,大多数案件能够服判息诉,将大量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取得了良好办案效果。

    他学习留心,“以学促审,以审验学”实现学习与审判之间的良性互动。在审判实践中,他能够坚持“问题导向”,对出现的新类型案件能够深入钻研,力争使案件得到妥善审理。办案中,以赢得当事人信任为案件审理的起点,注重当事人心理感受,认真对待当事人的合理诉求,耐心细致答疑,以情理为铺垫,以法理为药剂,一批矛盾尖锐、对立情绪严重甚至可能引发涉诉信访的案件得以化解,一些新类型案件通过学习和审判实践,积累了审判经验,提升了办案能力。

    他生活清心,始终秉持廉洁自律、清正不阿的品格。“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损坏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韩鑫同志能够充分认识到水源与水流的关系,严格遵守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省高院“十条禁令”等规章制度,规范自己八小时以外的活动,廉洁自律,洁身自好,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守护好公平正义之源。韩鑫同志在单位尊敬领导、团结同志、乐于助人、勇于奉献、作风务实,生活中清心恬淡,不被物欲遮望眼,品行端正,清洁自守,无违法违纪现象,赢得了当事人的好评,树立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是一名可以信赖的、称职的人民法官。

    2015年-2017年韩鑫同志因办案业绩突出连续三年被评为年度优秀公务员,并被评为全市优秀法官,2017年到研究室工作以来,渑池法院调研案例工作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市优秀,其个人也先后被评为“2017年渑池县新长征突击手”,被河南省高院评为案例工作先进个人,2018年其个人撰写的论文被河南省高院评为中基层法院群众性调研成果三等奖。

责任编辑:张凯甲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