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货难一直是困扰着广大消费者的难题,面对特殊商品,要退货更是难上加难。近日,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就成功执结一起因精密机床与约定不符而产生退货纠纷的特殊案件。
2017年2月22日,洛阳某重工机械有限公司与沈阳某精机机床有限公司签订机床买卖合同,约定购买一台AA牌摇臂钻床,价格56000元,款到发货。2017年2月23日,买方将货款打入卖方银行账户。2017年3月,洛阳某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在收到该钻床后,发现该钻床实际为AB牌摇臂钻床,便以商标不符合约定为由,多次要求退货,但均遭到拒绝。2018年4月,洛阳某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将沈阳某精机机床有限公司诉至涧西法院。庭审中,被告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缺席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机床买卖合同,被告沈阳某精机机床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洛阳某重工机械有限公司货款56000元,并赔偿其经济损失。该判决经公告送达后,被告沈阳某精机机床有限公司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洛阳某重工机械有限公司遂向涧西法院申请执行。
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王翔云当即向被执行人沈阳某精机机床有限公司下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同时认真查阅卷宗材料,发现申请人已保全被执行人6万元,但期限届满后未及时申请续冻,王法官第一时间与申请人电话联系核实情况,后经网络查控后发现该笔款项已被取走,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此外,执行法官还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希望促成双方执行和解,但由于被执行人不积极配合,不愿从沈阳赶往洛阳参与调解,案件一度陷入僵局。面对困难,执行法官毫不退缩、主动担当,尝试以短信、微信等方式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并将该案的民事判决书以彩信的形式发送给被执行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告之以法,导之以行,宽严结合,循序渐进。经过40余条短信、20余次通话、70余条微信聊天记录,在执行法官持续三个多月的努力后,被执行人终于同意还款,但要求申请人将机器退回,钱货两清。眼看案件有了巨大进展,执行法官刚想长舒一口气,没曾想双方当事人又因为谁先退货、谁先打款发生分歧。面对双方互不信任的重重矛盾,执行法官积极与双方协商,并向被执行人表示,希望其能先行将退款打回,法院一定会保持公平公正的立场督促申请人退货。终于,被执行人被执行法官这种锲而不舍的工作态度打动,先行打款,随后在法院的见证下,申请人也将机床发回沈阳,至此该案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