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执行办案百日竞赛”的办案步伐,促进拍卖成交后未腾房的案件进展,舞钢法院经过一个多星期的周密部署与人员安排,于4月23日开展集中腾房行动。
早晨8点,伴随着沥沥细雨,执行局局长杨红波、副局长尹红国就人员、车辆安排,工作注意事项进行指导,随后与特邀的舞钢市人大代表、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公证处、评估人员等一行前往舞钢某小区进行房屋腾空工作。开锁后,发现被执行人家中物品几乎齐全,但早已没了住人的迹象。
2016年,法院判决被告刘某偿还原告张某28万余元,但判决生效后刘某却了无踪迹。经过调查发现刘某婚姻破裂,舍弃了原先的工作,无人知晓下落。舞钢法院经查询发现刘某名下位于舞钢某地一处房产,随即对其进行查封。经多次寻人无果后,法院对刘某名下房产依法进行评估,拍卖。后拍卖成功,但买房人无法正常入住,对其造成了很大麻烦。
执行干警经过6个小时的房屋开锁、物品清算造册、搬运工作,最终将刘某名下房屋在多方见证下顺利腾空,随后继续前往另一被执行人家。
2017年,舞钢法院判决被告韦某、周某偿还申请人朱某12万余元,判决生效后韦某、周某并未期限偿还,随后朱某申请执行此案。但此时韦某、周某已经消失了踪影。舞钢法院随后对被执行人名下位于舞钢李辉庄某地的房产进行查封,并以公告的形式告知被执行人,公告期满后被执行人也未现身。案件进入评估阶段,执行干警们来到被执行人家,开锁后发现屋内几乎没有任何物品,早已人去楼空。随后评估人员对房屋进行测量,对所剩无几的物品进行一一记录,等待接下来的拍卖程序。
4月24日,舞钢法院开始了第二天的“百日竞赛”集中腾房行动。2015年,吴某诉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涉案标的额120万元,法院判决生效后李某并未按时履行义务,随后吴某申请执行,但李某已不见踪影。舞钢法院通过网络、传统查控发现李某在舞钢某地名下一套房产,随后法院依法进行查封,随后进行评估拍卖,一拍流拍后申请人同意以物抵债。在2018年9月舞钢法院已依法将李某名下房产过户给吴某,随后张贴腾空公告。时间一天一天过去,李某依旧未出现,屋内物品无人管制。公告期满后,舞钢法院对此次腾房行动安排部署。
4月24日,舞钢法院特邀舞钢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工作人员,公证处见证腾房工作。将房门开锁后,工作人员对房屋内的物品一一进行清点造册,随后将屋内物品统一贴上封条存放。经过五个多小时的腾房工作,终于将房屋内物品清点完毕,一一记录,随后进行查封存放。经过长时间的法律流程,最终保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让申请人露出了满意的笑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