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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渑池:名下俩车不还欠款 拘留后全额履行

  发布时间:2019-04-19 15:05:48


    有难时分五次向他人借款,到期后还拖延不还,且开着自己名下的汽车到处躲避执行,被抓获后才只悔不当初,主动联系家人全额缴纳了案款。4月17日,河南省渑池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2017年9月20日至2018年5月2日,被告陈某鹏以急需资金为由分五次向原告许某某借款共计48000元,并分别向原告出具借条,借条约定利息月息2分。后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借款,被告未予偿还,原告诉至法院。渑池县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陈某鹏偿还原告许某某借款本金480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陈某鹏未履行确定还款义务,原告许某某于2019年3月18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陈某鹏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等相关法律文书,被执行人陈某鹏既不报告财产又以无能力拒不履行判决确定义务。期间,法院依法作出查封扣押被执行人陈某鹏名下的豫MADXXXN号和豫AXHAX1号汽车两辆以及对陈某鹏司法拘留15日、罚款5000元的决定。因被执行人陈某鹏长期在外躲避执行,行踪不定,导致案件执行一时难以顺利推进。

    4月17日,执行法官接到群众举报,称在焦作孟州市发现被执行人陈某鹏的行踪。执行法官当即组织人员赶赴孟州,经过数小时的蹲守终于将露面的被执行人陈某鹏予以控制,并将其驾驶的名下的东风日产豫MADXXXN号汽车当场扣押。在将被执行人陈某鹏成功拘留后,被执行人的家人积极联系执行法官,主动履行了全部案款并缴纳了罚款,案件得以成功执结。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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