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宝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收到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当事人送来的锦旗,称赞承办人“人民法院为人民,强制执行解民忧”。
原告平顶山市某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汽车销售公司)诉被执行人李某某追偿权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非诉执行大队承办人多次组织双方调解,辨法析理,用了10天时间使双方最终达成和解,被告积极履行了其义务,实现了真正的案结事了。
法院办案高效,在审结案件的同时也使申请人感受到了人民法官的敬业亲民。有感于法院的细致工作、法官的耐心负责,申请人送来锦旗,对承办人耐心细致、急民所急的工作态度表达了敬佩和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