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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中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

  发布时间:2019-03-15 15:30:23


    3月15日上午,许昌中院召开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传达中央、省市委、上级法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和会议精神,总结2018年全市法院扫黑除恶斗争开展情况,安排部署2019年专项斗争工作。许昌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韩玉芬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市两级法院把扫黑除恶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在上级法院的有力指导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强化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共对18件涉黑涉恶案件进行宣判,对145名被告人判处刑罚,在组织领导、案件办理、协作配合、机制建设、信息宣传等方面均取得较好的成绩。会议还分析了法院专项斗争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查找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会议强调,2019年,越来越多的涉黑恶及“保护伞”案件进入审判环节,审判任务及扫黑除恶其他工作任务日趋加重。全市法院一定要做好充分的预判和准备,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要进一步深化学习,提升认识,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中来,切实增强推进专项斗争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二要进一步提升案件质量,攻坚克难,以案件审判的高质量推动专项斗争全面纵深发展的高质量;三要进一步强化协调配合,统一认识,推动形成黑恶势力犯罪打击合力;四要进一步健全机制,明确导向,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既全面覆盖又重点突出;五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聚焦大要案,依法营造严惩黑恶犯罪强大声势。

    会议要求,全市法院要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振奋精神,攻坚克难,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督导检查、注重审判质效、实施集中管辖、提高宣传水平、加强专题调研、加大线索移送、建立长效体系,不断推进专项斗争向全面、纵深发展,为平安许昌作出更大积极贡献。

    会上,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建安区人民法院和禹州市人民法院作为基层法院典型代表,分别做了经验发言。

责任编辑:曹红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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