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是陈局长吗,孙某某躲回他山西老家了”“你确定他回老家去了么,有确切地址吗”“确定,有”“好,我们立马出发”,3月8日,下午6点30分,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接到电话后,执行局一中队紧急集合,在简单动员后,踏上出省执行的征程之路。
原来,孙某某与梁某是生意伙伴,孙某某因生意需求向梁某借款50万元,并约定三个月归还,期限届满后,孙某某以生意投资失败为理由故意推脱搪塞,梁某多次催要未果,起诉至殷都区人民法院,法院依法判决孙某某偿还梁某本金50万元,判决生效后,孙某某仍然拒绝偿还,无奈,梁某来到殷都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孙某某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并明确告知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严重后果,同时执行干警通过调查也了解到孙某某因经营失败确实无力全额还款,但孙某某故意躲避执行,使案件进展一度陷入困境,执行干警告知梁某案件进展情况,并希望其一起配合法院寻找线索。3月8日,梁某从朋友那里得到孙某某回到老家的消息,立马联系了法院。执行干警通过梁某提供的线索地址,连夜赶到山西运城孙某某的老家,成功找到孙某某,并将其带回法院,此时已是早上6点钟,执行干警不顾身体疲惫,放弃休息,做孙某某的思想工作,对其故意躲避执行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经过干警耐心细致的做工作,孙某某决定分期偿还执行款,最终双方同意和解,达成了和解协议。孙某某联系了家人筹钱,于第二天履行了先期执行款,该案也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