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时值一年一度的植树节,宝丰县“执法林地建设基地”启动仪式在李庄乡幸福村举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梅玉三,县政协主席铁干卿,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李捍卫,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桓贯超,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张国伟,副县长申红霞,县法院院长沈伟轩、县检察院检察长吴京伟及环保、国土、农业等相关部门领导参加仪式。
启动仪式由吴京伟同志主持。桓贯超同志在讲话中强调建设执法林基地的意义在于通过植树惩罚、教育毁林的违法分子及广大群众,使大家能够直观感受到司法部门、执法部门的打击力度,真正了解毁林的严重后果,不再铤而走险以身试法,最终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沈伟轩同志通报了一起滥伐林木公益诉讼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主动承担生态补偿责任、补栽补种的情况。梅玉三、铁干卿、李捍卫、桓贯超同志为执法林地揭牌,并共同在执法林植树造林。
李庄乡幸福村位于宝丰县东部丘陵地区,由于临近平煤矿尾堆积区,粉尘较多,加上春季盛行东风,在这里建设好生态林地,相当于为宝丰县打造了一个除尘增氧的天然氧吧。近年来,宝丰法院在涉环境资源刑事案件中,严惩犯罪的同时,实施生态修复司法机制,引导被告人积极修复因其犯罪行为受损的生态环境。法院根据其对生态环境的修复、弥补程度,在判处刑罚时依法酌定从轻处罚。通过补栽补种和赔偿污染物处理费用,不仅让被告人对自己所犯下的错误进行补救,同时也进一步绿化了家园,充分发挥司法审判工作“以案说法”的作用,进一步引导和教育广大群众依法保护环境资源。
据沈伟轩介绍:县法院将坚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坚持恢复性司法做法,稳步推进环境公益诉讼新模式,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系列重要指示为着力点,为建设环境一流的“美丽新宝丰”、“宜居新宝丰”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