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法官,这10万元执行款请收好,我终于可以抬起头过日子了!”3月14日上午,被执行人常某到新郑法院执行局交清了拖欠的最后一笔执行款,常某这笔执行款来自多位亲朋援助,让其避免了拍卖房屋、家庭破裂的危机。
常某家住新密市,2015年,常某为做生意向朋友魏某借款20万元,双方约定三个月归还,期满之后常某未按时归还,并向魏某请求延长借款期限,魏某同意延长借款期限一年,但双方约定了2%借款月息,借款再次到期,常某仍无法偿还借款。2018年年初,魏某将常某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常某应偿还魏某本息共计31万元,由于数额较大,双方当事人达成分期还款协议,魏某放弃1万元利息,常某每月偿还10万元欠款,分三次还清,若中途违约,魏某可就剩余款项申请一次性全部执行,并以月息2%计算利息直至全部还清之日。常某在偿还了第一笔10万元欠款后又一次开始拖欠。魏某向新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新郑法院执行干警王昕收到该案后,通过网络财产查控未发现常某银行账户有可供执行财产,于是多次前往常某居住地实地调查,成功查扣常某隐藏的一辆小轿车和一套房产。常某被迫来到法院协商还款事宜。
鉴于欠款数额较大,拍卖轿车不足以还清欠款,需要拍卖房产,因为欠款问题常某夫妻目前关系紧张,若再拍卖该房产,常某很可能面临家破人亡的局面。经过常某再三恳求,魏某看在朋友的情分上,再次免除常某3万元利息,同意解封常某被扣押的房产,让常某去银行抵押贷款用以偿还债务。但常某在银行办理抵押贷款时却因失信被银行拒绝办理,还款计划再次陷入困境。这时常某的亲戚得知此事,多位亲朋施以援手,最终常某卖掉了自己的轿车,在亲戚的帮助下,将拖欠的执行款全部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