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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如此出彩

——解读“两高”报告中的“河南经验”

  发布时间:2019-03-13 08:16:58


     3月12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报告中两次点赞“河南经验”:“推广河南、湖南等地法院经验,依法制裁恶意欠薪行为,帮助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95.3亿元。”“山西、河南、甘肃等地法院开展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试点……取得良好效果。”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报告中点赞“河南经验”:“以高度的责任感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广浙江、江西、河南等地做法,省级检察院统一对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严格把关,确保办案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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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广河南法院帮农民工讨薪经验

    河南法制报记者从省法院了解到,2018年,全省法院共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2.21万件,为3.3万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4.2亿元;受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96件,已审结95件,95人被依法判处刑罚。

    在帮农民工讨薪这件事情上,“河南经验”是怎么做的?河南法制报记者采访了省法院有关负责人。

    据介绍,全省法院畅通涉农民工工资案件绿色通道,坚持快立、快审、快结、快执,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四快三优先”原则,依法、公正、及时、高效、充分地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同时,全省法院还对恶意欠薪者果断动用刑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9年,省法院将适时向立法机关及有关行政机关提出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司法建议,合力探索欠薪问题的源头治理办法,加强与公安、检察、住建、劳动保障等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并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全部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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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河南试点取得良好效果

    省法院有关负责人告诉河南法制报记者,2015年5月,郑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得到最高法批复受理行政案件,在全国铁路法院系统中,是首个以铁路法院的名义受理行政案件,且首个有明确的行政案件管辖范围。

    自2018年1月1日起,省法院对郑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管辖行政案件的范围作出调整,其中,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在原管辖以郑州市金水、中原、二七、管城、惠济、上街六区政府为被告一审行政案件不变的情况下,增加管辖由省政府为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和省法院指令再审的行政案件。

    在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审判工作中,河南也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2018年,郑州市中级法院在基层法院开展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集中管辖试点工作,把黄河流经的巩义市、荥阳市、惠济区、金水区、中牟县的一审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集中由中牟县法院管辖。这对于依法加强对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省法院将在郑州市中级法院试点的基础上,强化对省内黄河流域沿线、淮河流域沿线、南水北调沿线以及太行山、伏牛山、大别山区等环境资源集中连片区域的环境资源类案件的处理,用司法手段护卫河南的山水田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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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广河南等地做法,省级检察院对涉黑恶案件严把关

    河南法制报记者注意到,张军检察长所作的工作报告中指出:“以高度的责任感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广浙江、江西、河南等地做法,省级检察院统一对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严格把关,确保办案质量。”

    据了解,2018年,我省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批准逮捕涉黑犯罪332件1382人、已提起公诉143件1355人,批准逮捕涉恶犯罪1222件4119人、已提起公诉538件3308人,不仅依法办理了洛宁“十八兄弟会”典型案件,还办理了漯河李耀勇等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案件。同时坚持司法办案与促进基层治理并重,着力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版。

    省检察院实行“三个统一”办案标准,把法律适用标准统一到“两高两部”指导意见上、把证据标准统一到出庭公诉的证据要求上、把检察机关的认定标准统一到省院层面上。省检察院还牵头与省公安厅、省高级法院会签加强协同配合的意见,并要求省院统一集中管理涉黑涉恶及“保护伞”等重大敏感线索,确保扫黑除恶、打击“保护伞”、摧毁经济基础三项工作协调推进。

    针对河南黑恶犯罪案件基数大、老案多等问题,办案检察机关指派专人审查管理,逐案甄别、分门别类、登记造册,分别建立黑恶犯罪案件整体台账、涉黑犯罪组织台账、“保护伞”线索台账等三个专门台账,做到黑恶案件全覆盖、诉讼环节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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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检察院牵头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

    张军检察长在报告中说,主动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会同水利部组织黄河流域9省区检察机关与河长制办公室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

    2018年12月7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水利部统一领导,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和黄河水利委员会共同发起,沿黄河流域的青海、四川、甘肃、宁夏、内蒙古、山西、陕西、山东等9省区的各级检察机关、河长制办公室共同参与的“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启动仪式在郑州举行。河南省检察院决定在河南境内淮河流域涉及的12个市分院建立生态环境保护战略协作机制。2018年5月29日,省检察院出台了《河南省检察机关淮河流域(河南段)生态环境保护战略协作办法(试行)》。

    省检察院牵头启动“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和建立淮河生态环境保护战略协作机制,是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全面推动依法治国的生动实践,是推动河长制落地生根的机制创新,是践行“共建共治共享”理念的有益探索,对推动美丽河南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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