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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全国人大丨过去一年,哪些河南经验“入法”?

  发布时间:2019-03-01 08:08:19


    通过宪法修正案1件,制定法律9件,修改法律47件次,通过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13件,正在审议的法律案11件,这是过去一年,十三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第一年在立法方面,交出的"成绩单"。这其中,有哪些河南试点经验,被写入了法律?近日,大河报记者赶赴北京采访,巡回法庭、认罪认罚从宽、人民陪审员等,分别写入修改后的法院组织法、刑事诉讼法<用法不当>新制定的人民陪审员法。

   【探访】66岁企业员工退休后做人民陪审员:"如今我们话语权更重了"

    2019年2月25日一早,66岁的任治海就从家赶到了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禹王法庭,这天10时,一场交通事故纠纷案将开庭审理,作为合议庭成员之一,任治海责任重大。

任治海并非法院的工作人员,退休前是企业的法律顾问,如今,他是以人民陪审员的身份参与审判工作的。

    他做人民陪审员已有3年,今年感觉变化很大。"我们的职责更明确、使用方式更规范、话语权更重了。"任治海深有感触。

    之所以变化大,背后是一部法律正在发挥效力——2018年4月2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人民陪审员法。

    该法制定之前,部分地区先试先行: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10个省(区、市)选择50个法院开展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期限两年。其中,河南省安阳市中级法院、郑州市中原区法院、兰考县法院、安阳市龙安区法院、西峡县法院成为试点法院。

    改革试点后,人民陪审员选任方式、职责等发生重大转变:由原本的组织推荐产生向随机抽选转变,人民陪审员参审职权由全面参审向只参与审理事实问题转变,人民陪审员参审方式由3人合议庭模式向5人以上大合议庭陪审机制转变……

    试点两年,5家试点法院由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结各类案件共11899件,人民陪审员意见采纳率达98.21%,已审结的陪审案件服判息诉率达90.84%,比全省普通程序案件服判息诉率高10个百分点。由人民陪审员参与组成大合议庭审理在当地有较大社会影响案件264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立法】人民陪审员法去年4月实施,将试点地区行之有效做法上升为法律规范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副主任黄永介绍,为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全国人大常委会分别于2015年4月、2017年4月作出关于授权在部分地区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和关于延长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期限的决定。根据授权试点决定的要求,需要及时将试点工作中可复制、可推广的行之有效做法上升为法律规范,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体现和巩固司法体制改革成果。

    2018年4月2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法在总结改革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扩大了人民陪审员的选任范围,规定了司法行政机关牵头选荐、人大常委会任命、法院使用的选任工作机制,合理确定了人民陪审员的参审案件范围和参审职权,明确了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的程序要求,完善了人民陪审员的退出和惩戒机制,加强了人民陪审员的履职保障等,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提升人民陪审员的参审积极性,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其中明确,在合议庭中,人民陪审员与法官享有同等的职权,但两个方面除外:审判长只能由法官担任;在三人合议庭中,人民陪审员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都可以发表意见,进行表决,但在七人合议庭中,人民陪审员可以对事实认定问题与法官共同表决,对法律适用问题,则只能发表意见,不参加表决。

    【延伸1】试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将其纳入

    刘某,酒后驾驶,被查获后血醇含量165.83mg/100ml,被指控涉嫌危险驾驶罪。刘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法院在量刑时给予从轻处罚,从被交警查获到法院宣判,只用了7天时间。

    据介绍,这是郑州中院在试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过程中,探索建立的刑拘直诉模式,极大提高了诉讼效率,同时为确保被告人权益不受损害,在诉讼中为被告人指定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兼顾公平与效率。

    2014年,郑州成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的18个试点城市之一,开始试行刑事案件速裁程序,2016年9月,在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2年的基础上,郑州市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审理周期平均缩短12天,上诉率大幅降低。

    黄永介绍,刑事诉讼法是规范刑事诉讼活动的基本法律。现行刑事诉讼法是1979年制定的,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司法实践情况,于1996年和2012年进行了两次修正。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这次修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内容:一是为保障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顺利进行,完善了监察与刑事诉讼的衔接机制;二是为加强反腐败和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力度,丰富反腐败和国际追逃追赃手段,建立刑事缺席审判制度。规定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需要及时进行审判,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的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潜逃境外的,可以缺席审判;三是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刑事诉讼制度,总结认罪处罚从宽制度、速裁程序改革试点工作经验,将可复制、可推广的行之有效做法上升为法律规范,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包括在总则中进一步明确刑事案件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的原则,以及一系列具体诉讼规定,建立速裁程序等。

   【延伸2】"四巡"落户郑州2年多,"两院"组织法明确巡回法庭法律地位

    根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增设巡回法庭的方案》,2016年1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在郑州揭牌,巡回管辖河南、山西、安徽、湖北4省的有关案件。

    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两院"组织法修正案,其中,修改后的"两院"组织法在严格按照宪法确立的"两院"组织体系的基础上,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司法改革实践,增加规定,确认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的组织法依据,扩大巡回法庭受理案件的范围。明确"最高人民法院可以设巡回法庭,审理最高人民法院依法确定的案件。""巡回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的组成部分。巡回法庭的判决和裁定即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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