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在《反家庭暴力法》施行三周年之际,为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使用法律武器制止家庭暴力的意识,向全社会宣传家庭暴力的危害和法律救济途径,构建和谐稳定的家庭关系,2月28日上午,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市妇联在焦作市东方红广场举行了《反家庭暴力法》宣传活动,拉开了该市反家暴法普法宣传周的帷幕。
活动现场,焦作中院组织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市妇联等30多人,采取设置咨询台、悬挂横幅标语、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反家庭暴力法》亮点解读、特点、危害、如何应对、防暴十条妙计及人身安全保护令等宣传展板,吸引了不少群众驻足观看学习。焦作中院的法官们向过往群众发放《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婚姻法》等法制宣传资料,并热情地向群众讲解涉婚姻家庭生活中经常遇到的赡养继承、子女抚养、家庭暴力以及夫妻共同债务等问题,为群众依法和理性维权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指导和帮助。
据了解,家庭暴力简称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家庭暴力发生于有血缘、婚姻、收养关系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间,如丈夫对妻子、父母对子女、成年子女对父母等,妇女和儿童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有些中老年人、男性和残疾人也会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家庭暴力会造成死亡、重伤、轻伤、身体疼痛或精神痛苦。
“此次活动的举办,就是要大家学习、了解《反家庭暴力法》,让人人懂得法律,在家庭暴力发生时,敢于拿起法律武器,向家庭暴力说“不”,保护自己不受侵害,从而从根本上预防家庭暴力的发生。”焦作中院劳保庭副庭长兼李玉香家事审判工作室负责人李玉香说。
李玉香介绍,《反家庭暴力法》施行3年来,焦作法院每年都会举办《反家庭暴力法》宣传活动,今年该院印制了宣传册、宣传页各1万本,在活动现场进行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在2016年3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是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而制定。这部法律冲击了“家丑不可外扬”的家庭理念,让反家暴不再是法外禁地。2018年,57名案件受害人向焦作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该院依法向这些受害人发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就目前来看,该市家暴受害者法律意识明显提升。
人身安全保护令,法律术语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即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
活动当日,博爱、修武、武陟、温县等基层法院及社区家事调解工作室等也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反家暴宣传活动。
据悉,在接下来为期一周的时间里,焦作全市法院将在广场、社区、街道人员集中场所全面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提高群众对《反家庭暴力法》的知晓率,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能力,在该市进一步构筑起反家庭暴力安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