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傍晚时分,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拘留的“摄像头老赖”张某从拘留所里被放出来,这起执行案,经该院执行干警辛苦努力,促使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双方达成和解,被执行人家属代还现金30万元,被执行人被提前解除拘留。
被执行人张某在湖滨区法院涉及两起执行案件,申请执行人为同一人,标的总额30余万元。今年1月初,该院按法定程序将其一套房屋查封,因其家中无人,法院干警遂在房屋门上贴了公告。
1月31日,该院干警接到申请人举报,称张某有可能回家,执行干警再次到其居住地仔细调查,发现其家门口上方照明灯旁竟然装有摄像头。难怪几次扑空,原来她一直在“监控”执行干警!
执行干警敲门无果,遂在有关人员见证下强制开门,直至房门将被打开时,张某才不紧不慢将房门拉开,执行干警遂依法将张某拘留。
2月3日,张某的姐姐来到法院,拿出2万元现金、10余万元定期存单、10余万元活期存折等将近27万元,请求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经过执行干警大力调解,除交执行费外,双方最终确定由张某的姐姐再借3.4万余元凑够30万元。由于大额取款没有提前预约、款项需要归拢等,当天执行干警又马不停蹄赶至银行协调,下午1时50分,经过2个多小时协调、排队、开立账户等,共计30万元执行款成功在银行交接。由张某姐姐担保,剩余款项4月5日前履行完毕。
据了解,在1月30日至2月8日短短10天时间的“春雷行动”中,该院共查找并拘传被执行人153人,司法拘留83人,执结案件81件,和解案件19件,执行到位金额6639.83万余元,司法救助4案18万元,“春雷行动”取得显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