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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法院通报2018年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

聚焦执法办案做天蓝水绿的守护者建设者

  发布时间:2019-02-20 17:27:10


    昨日,河南法制报记者从省法院获悉,2018年,全省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第二次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服务河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A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

    2018年,全省法院聚焦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积极履行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依法公正高效审理了一大批环境资源类案件。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5105件,审结4544件,结案率达89.01%。省法院环资庭共受理案件1514件,审结1295件,较好地实现了维护环境权益、解决环境纠纷的目标。

    严厉打击环境资源犯罪,坚决遏制破坏环境资源犯罪行为。如宝丰县法院审理的王某等污染环境案,被告人王某在未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组织人员非法收购废旧铅蓄电瓶1000余吨,拆解出铅板炼成铅块销售获利。该院认定王某等4人的行为均构成污染环境罪,依法判处他们有期徒刑5年至1年不等。

    注重恢复性司法理念运用,通过责令“复植补种”等方式进行生态修复。如卢氏县法院审理的被告人刘某盗伐林木案,以盗伐林木罪判处刘某拘役4个月,缓刑8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同时,判令其于2019年春季补栽树苗高度80厘米以上的刺槐树240棵,并明确法院将于2019年5月30日对补种情况进行验收。

    妥善审理环境资源民事案件,着力解决环境资源纠纷。省法院环资庭审理的上诉人郑某与被上诉人洛阳某置业有限公司等噪声污染责任纠纷一案,认定该公司作为涉案小区开发企业应当承担噪声污染侵权责任,某物业公司作为供水供暖设备的管理企业,未对采暖设备采取必要的降噪措施,具有过错,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二审依法改判两公司在排除妨害的基础上连带赔偿郑某精神抚慰金6万元,较好维护了人民群众宁静生活的权利。

    积极探索实施环保禁止令。郑州市中级法院指导新密市、二七区等法院先后向5家企业发布环保禁止令,强制小散乱污企业和有关个人停止排放污染物。濮阳市中级法院发布《环境保护禁止令实施办法》,对环保禁止令的提起条件、适用范围、法律后果等作出明确规定。

    依法审理环境资源行政及非诉执行案件,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一方面大力支持行政机关加强环境资源管理,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另一方面,加强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的监督,促使行政机关主动纠正不当行政行为,对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和行政不作为行为坚持合法性审查与协调化解并重,妥善化解行政争议。

    依法处理涉环保类非诉行政强制执行案件。省法院全年共受理此类案件1338件,审结1217件。平顶山法院系统开展涉环保非诉行政强制执行专项活动,共受理此类案件184件,全部结案。

    积极推进环境公益诉讼,切实维护环境公共利益。各级法院领导高度重视公益诉讼案件的审理,部分中院、基层法院院长亲自担任审判长审理公益诉讼案件。上级法院坚持逐案指导,从立案受理到文书制作层层把关,确保重点案件办出实效。对于影响较大、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采取巡回审判等方式公开开庭审理。省法院全年共受理各类环境公益诉讼案件65件,审结51件。

    B

    不断创新体制机制提升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水平

    进一步加强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建设。2018年,焦作市中级法院环资庭正式挂牌成立,至此,全省共有10个中级法院和24个基层法院设立了具有独立机构编制的环境资源审判庭,没有成立环资庭的法院均设立了环境资源专门合议庭,三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机制基本形成。

    全力配合做好第二次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会议服务保障工作。2018年11月,第二次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会议在郑州召开。省法院、郑州市中级法院、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按照最高法院的要求全力做好会议筹备、接待、会务和材料准备等工作,受到与会代表好评,最高法院专门发来感谢信。

    探索建立环境资源集中连片地区司法保护新机制。为加强黄河湿地司法保护,2018年6月,郑州市中级法院出台《一审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集中管辖方案》,将黄河流经的五县区一审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集中由中牟县法院管辖,有效避免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统一裁判尺度。当年12月,省法院与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下发《关于黄河干流河南段环境资源刑事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与省检察院联合下发《关于黄河干流河南段环境资源行政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加强对黄河干流河南段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提升区域生态协同效果。

    不断强化能力建设,提升全省环境资源审判水平。省法院先后两次组织全省法院环资审判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邀请最高法院、外省高院领导、法官及专家学者授课;安阳、三门峡、周口等法院也结合自身实际组织了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同时,通过召开专题座谈会、发布第三批典型案例等形式对类案进行指导,统一裁判尺度。

    突出规范指导,不断完善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规范体系。省法院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的指导性意见》,促进和保障全省法院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各中级法院也纷纷建章立制,对辖区法院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进行规范。焦作市中级法院出台《关于为持续打好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方案》,信阳市中级法院会同当地公安、检察机关出台《关于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三门峡市中级法院会同当地公安、检察机关出台《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协作配合的意见》。

    C

    强化环境司法宣传切实提高公众生态保护意识

    以“6·5世界环境日”为契机开展宣传工作。省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环境资源保护十大典型案例。郑州、平顶山、濮阳、信阳法院也于世界环境日当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博爱县法院在青天河景区开展“美丽中国,我是志愿者”环保义务宣传活动;郑州市中级法院、中牟县法院与河南商报小记者联合开

    展争做环保小达人活动;驻马店市中级法院成立环境保护宣传队,到环境保护重点地区进行宣传;信阳法院系统深入淮河沿岸河砂治理现场进行环保宣传。

    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焦作市中级法院指导沁阳市法院建立神农山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基地,同时挂牌成立沁阳市神农山环境资源保护旅游巡回法庭,这是全省首个集环境资源保护、旅游纠纷专业审判于一体的基层法庭。信阳、平顶山等地开展“一院一主题”活动,确定环保司法主题,进一步加强环境司法的针对性,对加强环境宣传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2019年,全省法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第二次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环资审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全面加强环资审判工作,为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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