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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区法院提请任命70名人民陪审员

  发布时间:2018-12-30 16:46:41


    12月29日上午,平顶山市新华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在区政府会议室召开,会上,新华区人民法院提请的丁国义等70名人民陪审员全票通过常委会表决任命。

    此次选任工作,新华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以院长杨红卫为组长的选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第10条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第20条之规定,严格按照选任程序制定了选任工作实施意见,通过社会公告、报名推荐、资格审查、会同考察等各个环节,最终确定了丁国义等70名拟任陪审员,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任命。70名陪审员分别来自不同的行业和岗位,有企、事业单位人员、乡镇干部、村组负责人、学校教师、医疗行业、辖区居民等,充分体现了人民陪审员广泛性和代表性。

    下一步,该院将安排陪审员进行宣誓仪式及业务培训,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日常管理机制、履职保障机制、考核奖惩机制,提升人民陪审员的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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