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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路上的“走心”人

  发布时间:2018-12-21 15:00:55


    麻小刚,1994.09-1996.07年毕业于洛阳市人民警察学校,1996.09-1999.06年在中南政法学院攻读法律专业。1997.06-2008.01年任职于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法院。2008年1月调至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在执行局一干就是十年。从十年前毫无经验的执行干警到现在担任行政执行中队的副队长,正如麻小刚所说,每一次进步的背后都是一件件圆满执结的案子。多年的执行工作,使他练就了 “会动嘴”、 “勤跑腿”、 “能走心”的本领。

    不辞辛劳,他是“勤跑腿”的执行干警

    “作为一名执行干警,要勤跑腿,案件从来不是坐在办公室就办结的,我们得利用所有能利用的时间去寻找线索,哪怕是休息时间。”这是麻小刚常常挂在嘴边的话。

    2018年3月21日下午1点左右,刚处理完手头的工作,还未来得及吃午饭,麻小刚带领执行中队一行人又急忙奔赴宜阳县产业聚集区处理一起执行案件。地处宜阳县的某科技有限公司因与申请人张某借款合同纠纷,欠下六百多万元债务,迟迟未还。执行立案后,麻小刚多次到该公司催促其履行,但该公司一直拖延执行。随后,麻小刚决定对该公司财产进行依法查封。面对寒冷的天气,恶劣的工作环境,麻小刚和他的队员们并没有叫苦叫累。于是,田间地头就成了他的临时“办公”场所。经过近两个小时的沟通,最终顺利的与该公司签订查封财产清单。

    不厌其烦,他是“磨破嘴”的调解能手

    在多年的执行工作中,有一起案件让麻小刚记忆深刻。八十余岁的赵某来到洛龙法院,状告六十岁的侄媳妇范某侵占自己在农村的宅基地。接到案件后,麻小刚迅速依法展开调查,找到被执行人范某询问案件相关情况。没想到范某态度极其蛮横,拒不配合调查,声称要么拘留自己,要么就赶紧离开,这是自己家里的事不能让外人插手。见此情景,麻小刚只得先行离去,但那句“家里的事不能让外人插手”一直萦绕在他的脑海里。接下来的两个月,麻小刚多次来到被执行人范某住处,每次都是满面笑容的和范某聊家常,谈生活,只是在谈话即将结束之际,“不经意”的问上几句关于案件的情况。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终于在第七次的谈话中,被执行人范某对麻小刚打开了心扉。范某和叔公的官司源于二十年前的一场误会,由于双方都不愿意主动讲和,一个小误会演变成了长达二十年的恩怨。

    了解到真实情况后,麻小刚迅速采取措施,经过长时间的梳理开导,公公和侄媳终于相互谅解,重拾家庭温情,侄媳取下门锁,正式归还叔公的房子。麻小刚笑称,执结这起案件可真是“磨破了嘴”。

    案结事了,他是“能走心”的办案标兵

    众所周知,婆媳关系是最难处理的。王某和其婆婆马某,因为一笔遗产闹得不可开交,直至对簿公堂。2016年8月,王某的丈夫在打工的时候不幸遇难,留下了56万元的抚恤金。然而,这笔抚恤金却成为了婆媳关系恶化的导火索。婆婆要求分出20万元归于自己名下,否则王某将净身出户;而王某认为婆婆态度恶劣,蛮不讲理,坚决不同意婆婆的要求。虽然法院依法判决王某的婆婆有权领取20万元抚恤金,但原本幸福美满的一家人,竟变得形同陌路。

    麻小刚接到案件后,分别接触了王某和其婆婆,经过多次沟通,麻小刚解到,王某之所以独自领取抚恤金,是由于婆婆平日太过强势,担心婆婆领取抚恤金后会冷落自己和儿子,以后的日子就更加难过了;而婆婆之所以坚持要求分得20万元就在于孙子还小,如果儿媳妇哪天改嫁了,自己和丈夫收入低,担心苦了自己的小孙子。找到了问题的症结,麻小刚将双方约在了一起,将事情原委详细给双方分析个透彻,诚恳的劝导婆媳二人。“钱的多少、钱在谁手里都是次要的,重要的是要有一个幸福和美的家庭,家没了,你们要再多钱有什么用。”调解的过程中,麻小刚很是动情。婆媳二人看到对自己案件如此上心的麻小刚,羞愧不已,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王某依照判决将20万元交付婆婆。案件执结后,王某答谢麻小刚将她和婆婆的恩怨化解开,还了他们一个美满的家,特地到法院送上锦旗。

    其实,在洛龙法院还有许多像麻小刚一样的执行干警,他们不论春夏秋冬、酷暑严寒、不分日夜的辛勤工作着,虽然苦、虽然累,但他们始终充满信心,斗志昂扬,因为他们明白,吃过的苦、流过的汗,终会变成一个个完结的案件;会变成当事人的一份份肯定、一声声感谢;会变成法治社会建设的一块块砖一片片瓦……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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