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平顶山市委书记周斌对平顶山全市法院涉党政机关案件办理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涉党政机关、公职人员执行案件,关乎法律权威、胜诉群众权益、政府形象和司法公信力,全市法院在办理此类案件中付出了大量努力,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有部分案件未能执结。纪委监委、政法、组织、财政等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批示精神,采取有效举措,全力配合法院做好案件执行工作,确保在年底前清理完毕,为全市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市长张雷明批示:“党政机关、公职人员理应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各级政府应立即行动起来,坚决支持法院执行工作。”
今年以来,为推动涉党政机关、公职人员案件得到有效执行,平顶山全市两级法院采取多种措施强力推进此类案件清理工作。平顶山中院在平顶山日报和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关于敦促党政机关、公职人员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公告》,还对公职人员被执行人采取“两个一律”工作措施,即“公职人员被执行人到期不履行义务的一律采取拘留措施;无法找到的公职人员被执行人通知所在单位按照人事管理规定处理,单位不配合的一律移交纪委监察委追究其主要领导责任”。部分基层法院还联合当地组织部、政法委、纪委监察委、人社局等部门,集中约谈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村委会及公职人员等特殊主体失信被执行人。通过采取以上工作措施,全市法院现已执结涉党政机关、公职人员案件160件,执行标的额4232.17万元,有力震慑了党政机关和公职人员被执行人。在目前全国法院加大执行力度清理涉党政机关、公职人员执行案件的形势下,市委书记和市长对此项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采取有效举措,全力配合法院做好我市涉党政机关、公职人员案件执行工作,必将有力推动此类案件顺利执结,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早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