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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创新驱动跨越发展

——河南周口中院荣获第一届全国法院审判管理优秀业务单位

  发布时间:2018-12-19 17:16:36


    2018年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2018)44号明传,公布“第一届全国法院审判管理优秀业务单位”,河南周口中院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第一届全国法院审判管理优秀业务单位”,成绩的取得得益于该院牢固树立“审判质量和效率并重,效率优先的理念”;得益于把机制创新和管理创新作为提升审判质量效果的“制胜法宝”,实现了以创新驱动审判质效跨越发展;得益于明确党组为审判管理主体,每月召开党组会分析研判审判质效存在的问题。

2015年、2016年、2017年,周口中院分别受理诉讼案件7647件、8354件、8942件,增幅为27.94%9.2%7%;诉讼结案率分别为95.07%98.5%99.84%。服判息诉率分别为92.63%86.45%93.06%。违法违纪投诉率分别为0.28%0.55%0.41%20181-11月份,周口中院共受理诉讼案件9585件,审结9049件,结案率94.41%,案件结收比94.56%,诉讼结案率连续11个月位居全省第一。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8.43%,案均审理天数25.8天,生效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0.28%,一审服判息诉率87.77%,多项指标位居全省前列。2018614日,河南高院胡道才院长在周口调研时指出,“周口法院是河南的一流法院,各项工作走在了全省法院的前列,全省法院要向周口法院学习”。619日,周口市委书记刘继标在周口市委常委会上对周口中院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要求全市各单位学习借鉴周口中院工作中积累的成熟办法。109日,周口市委政法委发文,要求全市政法机关向周口中院学习。1128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文号召全省法院向周口中院学习活动的通知,深入学习周口中院提升审判质效的先进经验。  

一、牢固树立审判执行第一要务理念

法院核心就是审判执行工作,“审判执行工作第一要务”就被确立为周口中院的中心思路,深深地烙在每个法官和工作人员心中。

(一)理清全院以审判执行工作为中心的思路

所有制度的制定、实施,审判资源的调备,经费物质保障都围绕审判执行工作这个中心开展,一切工作的开展围绕审判执行工作需要,一切保障围绕审判执行工作。审判部门是为人民群众服务的,综合部门是为审判部门服务的,中院综合部门原有94人,通过三次双向选择,从综合部门分流人员56人,全部充实到审判、执行一线。综合部门现有人数36人,仅占院总人数的15%

(二)明确党组为审判管理主体,审管办为“参谋部”

明确中院党组为审判管理的主体,院长、副院长等领导为审判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审管办为审判管理的“参谋部”。党组高度重视审判质效,从20155月起,中院党组每月坚持召开审判质效分析、研判会,全面分析、研判中院和各基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运行情况,全面查找审判工作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问题形成的原因,研究、制定下一月解决问题的措施。每月向基层法院和中院各部门下发整改问题清单。

(三)确定审判质量和效率并重,效率优先的管理理念

中院率先提出审判质量和效率并重,效率优先的理念,重点抓好审判效率,明确审判节点,限定节点用时,在可控的范围内,快一点、再快一点,通过高效率审判,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减少和杜绝利用拖延裁判谋私的机会,从源头上减少廉政风险,从而提高和促进案件质量。三年来,周口中院的案均结案时间缩短至23.9天,下辖基层法院案件结案时间缩短至46.7天。

(四)实施每月“双向问题清单”的管理办法

创新推行双向问题清单制度,坚持问题导向,每月向中院各业务部门和各基层法院发送问题清单,指出审判质效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便于发现弱项,及时落实整改。与此同时,由办公室收集、汇总各部门、干警对审判质效和院政管理的意见和建议,集中报院党组研究、决策。双渠道,使贯彻党组意图和收集意见形成双向循环。

二、坚持机制创新,激发工作活力

在审判执行第一要务的指导下,中院创新推行分案、量化、评比和奖惩机制,形成公平公开、竞争有序、责任明确、奖惩分明的审判管理运行机制,实现了从不愿办案到主动办案的转变,广大法官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的积极性空前高涨。

(一)创新分案机制

推行电脑随机分案,由电脑根据每个法官的未结案件情况,自动分配给未结案件数最少的法官,每个环节、过程均由电脑操作和完成。电脑随机分案打破了过去按照案号顺序、地域管辖或专业管辖进行分配案件的惯例,对外有效避免了人情、关系和金钱因素的干扰。对内激活了法官公平分案,比拼竞赛的活力、动力,哪位法官案件办的快,未结案件少,电脑优先分配,从而让优秀的法官多办案、办好案,达到让审判权集中在优秀法官手中。

(二)创新业绩量化机制

制定并实施《员额法官办案绩效计分办法》和《干警业绩月量化通报制度》,按照案件性质、审理程序和结案方式的不同,赋予不同分值,将所有法官办理的案件和工作量转化为分值,按照一个标准对全体法官进行量化、考评,用审判质效分值评价法官的业绩,并直接运用于评先奖励、选拔干部工作中。切实解决了干与不干、干多与干少、干好与干坏一个样的弊端。

(三)创新评比机制

打破按案件类型评比的壁垒,把庭长、副庭长和法官按照工作量、审判效率、审判质量和效果的积分纳入一个平台同向评比,通过评成绩、比高低,让人人有压力,时时有危机感。过去,庭长只负责管理,副庭长只当审判长的情况不存在了;现在,庭长、副庭长都成为办案主力,全身心投入办案。在评比机制的激励下,法官们不愿办、不想办的现象没有了;取而代之是主动办、争着办。

(四)创新奖惩机制

创新建立奖惩机制,对于工作干得好的,给予政治上有地位,物质上有奖励,精神上有鼓励;对于工作干得差的,采取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和纪律惩戒。奖惩手段的充分运用,全面激发了广大法官工作动力和活力。

1、评选办案标兵

20155月起,每月从审判流程管理系统中提取案件数据,计算、排序后,按照积分高低,评选8名中院机关办案标兵和1名执行标兵,评选10名基层法院办案标兵和5名执行标兵,以此类推评选季度、半年和年度办案标兵,每月组织召开绩效考核讲评会暨月办案标兵表彰会,对当选的办案标兵披红戴花、隆重表彰。2016年、2017年周口中院共评选月办案标兵432人次,季度办案标兵144人次,半年度办案标兵72人次,年度办案标兵36人次。

2、树立工作导向

把工作业绩作为选人用人的唯一标准,在选拔使用干部时,把办案标兵作为优先晋职晋升的对象,并将法官平时业绩得分直接计入选拔干部的业绩考核中。20169月和201710月,周口中院对49名缺职的中层正副职进行公开竞岗,28名办案标兵走上了正、副职领导岗位,这一结果大大激发了全体法官争当标兵的工作热潮。在公务员年度考核测评和平时考核中,年度办案标兵、月办案标兵不再进行测评,直接评为优秀。同时,把审判质效业绩作为评先表彰的唯一标准,严格依照审判质效业绩推荐先进集体和个人和分配法官绩效工资。

3、创新法院纪检监察工作机制

建立审管办与纪检监察室无缝对接机制,每月由审管办将超审限、超期移送等线索移交纪检监察室,逐案调查落实责任;为纪检监察室开通审判流程管理权限,由过去坐等违纪线索,变为主动发现、主动实时监督;纪检组、监察室主动围绕超期审理、超期移送、超期执行等问题开展专项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约谈提醒、诫勉谈话和纪律追责,有力地促进了审判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秉承管理创新,推进执法办案

坚持改革的思维与方法,创新管理的方式、方法,在管理上要活力、要动力,进一步理顺管理机制、完善管理制度、提升管理效能,把管理的成效充分体现在推进、促进执法办案上。

(一)改进管理措施,推进繁简分流

通过硬性规定简易程序适用率(70%)和小额诉讼适用率(10%),全面推广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节省审判资源,减轻当事人负担。2017年度,中院所辖基层法院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92.59%(包括小额诉讼)。

(二)改进管理方法,保障均衡结案

为了避免结案不均衡,克服年底为突击结案而限制立案的弊端,中院对基层法院实施考核年度月均衡结案率,即将每月累进结案率相加,再除以12,得出年度月均衡结案率。同时,指导基层法院制定结案计划,把全年的审判进度分为五段, 1月份,月结案率为50%以上;2月份,结案率60%以上;3月份,结案率70%以上;4月份,结案率80%以上;5月至12月份,结案率保持在85%95%之间运行。结案进度的明确,科学、统筹调整着均衡结案。

(三)打破庭室界限,设立审判团队

坚持以案定额为主,以岗定额为辅,组建19个审判团队,实施团队化的管理,彻底改变了从院—庭—合议庭的管理层级,使管理模式更加扁平化,层级更少,效率更高。

(四)落实司法责任制,彻底下放签发权

裁判文书签署权彻底下放,裁判文书由承办法官、合议庭其他成员、审判长依次签署后,即可印发。签发权下放,使95%的裁判文书不再由院庭长审签,提高了审判效率,实现了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

(五)切实发挥专业法官会议“会诊”功能

设立刑事、民事、行政专业法官会议,规范专业法官会议研究案件的范围,保障专业法官会议实质化运转,通过集体会商和讨论统一法律适用,防止“同案不同判”现象的出现。同时,进一步限缩或过滤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数量,让审判委员会更好的发挥监督和指导作用,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判委员会“会诊”疑难复杂案件的作用。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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