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在沁阳市人民法院配合下,对沁阳市柏香镇某处的厂房进行强制腾房,山阳区法院“冬季总攻”行动再告捷。
2018年9月,某公司通过网络司法拍卖以848.8万元拍得沁阳市柏香镇某纸业有限公司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厂房。后被执行人以厂房已租给他人为由,拒不腾房。山阳区法院执行法官多次做工作,并发出腾房公告,要求被执行人主动腾空房屋,但被执行人拒不执行。
山阳区法院执行局对该案精心研究,制定了此次腾房活动的执行方案。12月4日清晨,山阳法院12名执行干警,分乘3辆警车赶往沁阳市,在沁阳法院8名干警的积极配合下,一起到沁阳市柏香镇某纸业有限公司开展强制腾房活动。在山阳区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统一指挥调度下,执行团队按照预案各司其职,山阳法院执行干警和沁阳法院干警一起对被执行人进行劝说教育,并告知其拒不腾房的相应法律后果。最终,被执行人在强大的执行威慑力面前,主动配合完成房屋交付义务。
这场声势浩大的强制腾房行动,给被执行人和现场围观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现场普法教育课,在社会上形成了极大的震撼,充分彰显了司法权威,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