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沈丘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通过耐心释法作工作,执结了一起相邻权纠纷案,被执行人周某建主动拆除了房屋高出的遮光部分。
申请人周某辉与被执行人周某建是前后邻居。周某辉全家在县城做生意,在家居住时间不多。周某建2017年翻盖房屋,在没有和周某辉商量的情况下,将自家房屋接高了2米,遮挡了周某辉家院子一大部分的阳光。周某辉自然不愿意,双方几经协商也未达成一致。周某辉一气之下起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依法支持了原告的诉请。判决生效后,周某建一直不予履行判决内容。周某辉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了解到双方的邻里关系,决定加大释法力度力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在向周某建送达执行通知书的同时,就结合法律规定耐心劝解,并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起初周某建有抵触情绪,坚持不愿意拆除。执行法官又通过村干部,从民俗乡情角度去作工作。在案件进入程序的两个月时间里,法官或登门,或通过电话先后作周某建工作十余次。
在多次劝说下,周某建的思想有了转变,尤其是看到邻村村民因拒不执行法院的判决被拘留、罚款,内心受到了震慑,周某建主动拆除了遮光的房屋,第一时间告知了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