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上午,在“国家宪法日”即将到来之际,为做好普法宣传活动,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走进河南省轻工职业学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为该校一千余名师生上了一节生动的法制课。
“现在我来宣布法庭纪律......”随着书记员严肃的声音,庭审正式开始。2017年12月张某驾驶汽车与耿某在荥阳市贾峪大街发生交通事故,经荥阳市交警大队认定:张某负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耿某经鉴定机构鉴定构成十级伤残。2018年8月耿某向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某及肇事车辆承保的交强险、商业险保险公司赔偿各项损失共14余万元。
庭上,原、被告双方展开激烈的辩论,纷纷向法官陈述自己的观点,提交相应证据。经庭审查明案件事实后,主持本次庭审的杜盛铭法官当庭宣布了判决结果:一、判决被告某某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赔付原告各项损失共计7万余元;二、被告某某保险公司在商业险赔偿限额内赔付原告2万余元……被告张某承担诉讼费、鉴定费3千余元。
此次公开庭审活动,使同学们近距离了解到庭审过程,认识到当权利被侵害时,要充分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和法律意识,受到了广大师生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