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人宅基地上修建厕所十余年,拒不拆除,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又心存侥幸敷衍法院的执行,11月26日,封丘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李孝京一行人来到执行现场,强行对案件中涉及的厕所进行了拆除。此时距离申请人立案时间只有短短7天。
翟某某因赵某某在自己宅基地上修建厕所影响自己建房打起了官司,封丘法院作出了赵某某拆除建在翟某某宅基上厕所的判决。判决书下发后,赵某某又将封丘县国土资源局及第三人翟某某告上法庭,意欲否认宅基证的真实性。该案经原阳县法院审理,裁定驳回了赵某某的起诉。
由于赵某某未履行判决义务。翟某某于2018年11月19日向封丘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李孝京接到案件后,立即向被执行人赵某某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同时督促其尽快履行判决义务。但被执行人及其家人,存在侥幸心理,每次都是拆几块砖装装样子,敷衍一下了事。鉴于被执行人的态度,该院决定强行拆除。
11月26日,执行干警李孝京一行人来到执行现场,对涉案厕所进行强制拆除。执行干警本着有利于双方今后和睦相处的原则,再次进行耐心释法明理,但被执行人及其家属态度蛮横,拒不配合,并声称:“厕所拆了我还会重新盖,这事啥时候都不会结束”等威胁性的语言。
作为此次行动的负责人李孝京当机立断,决定强拆,并带头实施,同时,警告被执行人及其家属,如若阻扰执法,将采取强制措施。正所谓邪不压正,被执行人及其家属迫于执行干警的凛然正气和法律的威慑力,不再妨碍执行活动。中午1点,厕所拆除完毕。至此,多年纠纷一朝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