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一个人带着三个年幼的孩子也不容易,那3万余元给我3万就行了……”近日,宜阳县人民法院执行调解室内上演了温情一幕,通过法院温情执行,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握手言和,一起因同居而产生经济纠纷案件圆满执结。
2016年,苏某遭遇前夫、公婆先后病故的家庭重大变故后,与现任男友同居生活,时间不长又结束了名义上的“夫妻关系”,男方多次要求苏某归还其彩礼费3万余元未果, 遂将其诉至宜阳法院。判决生效后,苏某一直未履行法律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详细了解案情经过,耐心做被执行人苏某的思想工作,结合当地社会风俗对其释法明理,督促其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但苏某拒不履行。考虑到苏某自分居后,独自抚养三个年幼的孩子,家庭生活困难,法院也没有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离婚、分居,虽然是一段感情的结束,但也是新生活的开始。该案若是采用强制执行手段,容易引发双方更大的矛盾,对被执行人今后的生活及子女成长造成不利影响,难以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该院执行干警以家庭矛盾的化解、家庭成员之间关系的修复弥合和对弱势群体利益的保护为出发点,先后多次组织当事人双方进行和解,争取通过努力为当事双方搭建彼此信任的连心桥,寻求案件最佳的解决方式。执行干警从理解苏某困境角度一点点阐述和劝说,最终申请人被感化,体会到被执行人苏某独自带着孩子生活的不易,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同意归还3万元即可。
本案的成功执结,是宜阳法院人性化执行的一个缩影。在执行过程中,该院始终本着公正、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把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作为执行工作的最终追求。特别是在涉及夫妻离婚财产纠纷等案件执行中,坚持巧打亲情牌,传递正能量,尽可能地消弭怨恨,引导当事人树立向上向善的文明新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