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焦作中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介绍焦作两级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具体情况,发布八个典型案例,就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焦作两级法院高度重视,秉承“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原则,围绕组织领导、依法严惩、宣传发动、机制建设、线索摸排等工作,全方位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全市法院均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为专项斗争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全市法院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从严从快惩处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严格把握取保候审、缓刑、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的适用条件。依法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资格刑等多种手段,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降低再犯可能性。对于带有黑恶苗头的各类犯罪团伙,依法加大打击力度,防止其坐大成势。并准确把握罪与非罪的界限,做到既不降格处理,也不人为拔高,确保扫黑除恶斗争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审结了一批在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涉黑涉恶案件。
全市法院积极开展涉黑涉恶犯罪线索集中排查工作,公布举报联系方式,拓宽黑恶势力线索来源渠道,明确线索移交程序,确保线索摸排全覆盖、无死角。对排查发现的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线索,按照线索移交程序及时移送相应的有关主管部门进行甄别处理,并将线索摸排移交情况上报上级法院。
截止目前,全市法院已向有关部门移交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线索12条,其中1条经公安机关甄别已经刑事立案。下一步,全市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把扫黑除恶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彻查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线索;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沟通交流,统一执法思想和证据标准,减少认识分歧,形成打击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