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上午,随着法槌敲响,一起涉六名被告人、涉黑恶性质的敲诈勒索案件在平顶山市湛河区法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湛河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民克担任审判长,湛河区检察院检察长武文斌出庭支持公诉。
2017年,某建筑工程公司承包了某高压线路工程施工,并签订了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工程施工至湛河区某村时,该村村民张某、李某、郭某等六人(本案被告人)伙同他人,以工程从其村地界经过故应由其施工为由,要求承包部分工程。后该六人组成恶势力团伙,多次到施工现场威胁、阻挠正常施工。为保障施工顺利进行,该工程项目负责人多次找到该村村干部与六被告人协商无果。后经村干部多次调解,该项目负责人被迫向张某、李某、郭某等支付26000元,六名被告人各分得3300元。
本案开庭前,王民克院长与合议庭成员进行了充分准备,仔细阅看卷宗熟悉案情,并制作了庭审提纲。庭审中,控辩双方在王民克院长主持下,围绕指控的事实和罪名、证据充分展开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整个庭审持续2个半小时。
近两年来,湛河区法院认真落实司法改革要求,入额院领导全部编入审判团队,进入审判一线,带头办理疑难、复杂和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为院、庭长办案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为全院干警提供了观摩、学习、提高的平台。2018年截至目前,入额院、庭长共办结案件1212件,占已结案件总数的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