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力破解执行难,建立以法院为主、全社会参与、法院强制执行与社会联动威慑相结合的执行工作新格局,真正使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6月13日下午,平顶山市湛河区惩戒失信被执行人联席会在湛河区法院召开,湛河区各乡、办事处、局委等近百家单位参加会议。湛河区委书记冯建伟、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褚正宾、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尚龙江、区政府副区长郑路、区政协副主席王要红、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民克等领导出席会议。会议由区委政法委书记褚正宾主持。
会上,湛河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民克通报了区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有关情况。湛河区政府副区长郑路宣读了《湛河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湛河区加强执行联动制约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湛河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尚龙江宣读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要点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最高人民法院、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等44家单位联合签署的《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要点。
冯建伟书记在讲话中指出,今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攻坚之年、决胜之年,时间紧任务重,全区各单位要坚定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的决心与信心。一是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要充分认识到基本解决执行难是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是维护胜诉群众合法权益的最后保障,是提升司法公信的重要举措,关涉人民福祉,不容许丝毫轻视和懈怠。二是要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强大合力。区法院作为基本解决执行难的主力军,要担当负责,攻坚克难,充分发挥核心作用。各有关单位要明确各自在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工作中的职责作用,积极配合,鼎力协助,充分发挥辅助作用,共同推进形成破解执行难、惩戒失信人的强大合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信用环境。三是要强化督导考核,加强执纪问责。区委、区政府将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纳入平安建设重要内容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体系,区纪委监委及其派驻的纪检监察组将对各单位履行协助执行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有协助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故意拖延、消极协助、不配合工作的,要依法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