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汝州市人民法院两名执行干警远赴新疆阿克苏温宿县执行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被执行人当场交付3万元案件圆满执结。
2017年底,汝州法院判决胡某向王某清偿现金三万元,案件进入执行阶段,胡某经承办人郭天立法官多次联络、传唤均无果。经多方线上线下查询,发现被执行人胡某躲在新疆。2018年11月执行干警任柯、魏晓磊两人前往新疆办理该案。
两名干警不顾路途颠簸带来的不适,到达阿克苏后又驱车数十公里到温宿郊区农场一个超市内当场控制住被执行人胡某。执行干警一方面向被执行人胡某说明规避法院执行的利害关系,对其形成强大威慑力,另一方面考虑到当事双方的乡邻关系,努力督促协调,最终胡某同意支付案款,并当场将3万元现金支付给王某,这一陈年积案得以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