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湛河区法院依法执行维护被执行人权益

  发布时间:2018-05-08 16:22:33


     5月8日上午,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于春芳带领执行干警前往某型材公司厂区,对该公司拒不履行民事调解书义务案件采取执行措施。

    当日上午,执行干警来到该公司厂区,但厂区大门紧锁无法入内。后该厂区负责人周某赶到,于春芳副局长将案件情况告知周某并向其出示了搜查令,释明为查明该公司财产状况需依法进行搜查,周某予以配合。但搜查中发现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厂区内仅有部分生产原材料和机器设备。为最大限度保障申请执行人权益,于春芳副局长与干警研究后,决定依法将该公司的厂房、原材料及机器设备予以查封,现场粘贴封条后原地封存,待该公司仍不履行义务时依法处置用于债务清偿。

    于春芳在接受电视台采访时表示:“执行是保证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最终实现的最后一个环节,必须依法、规范、充分运用各种执行措施,有力打击、震慑“老赖”,有效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实现。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