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是周六,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史广彬在办公室内整理卷宗。上午9点多钟,申请执行人侯某打电话,称发现被申请执行人周某在市区开源路一小学内开家长会。史广彬得知此消息后立即带领两名法警,赶往该学校将周某带回。
原来,2015年年底,周某向侯某借款15万元,但借款到期后周某未还款,侯某遂将周某诉至湛河区法院。该案在审理过程中侯某与周某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周某承诺分三次将侯某的借款及本息偿还完毕,如违约,侯某可对剩余全部未还款项申请执行。调解书生效后,周某却并未按期偿还借款,侯某遂向区法院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史广彬根据周某预留的送达地址和电话多次联系周某,但均未能联系上。虽依法查封了周某名下的轿车一辆,但因未找到该车具体下落无法实际扣押,而周某名下未查到有其它财产可供执行,工作开展困难。因周某一直躲避执行,将周某带回后,法院依法对其作出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决定。
今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胜之年,时间紧任务重,湛河区法院执行干警迎难而上,除正常工作时间外,主动放弃节假日休息,向执行难做最后决战,努力确保基本解决执行难任务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