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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法院心理咨询帮助被告人“重获新生”

  发布时间:2018-10-25 15:05:38


    经过新郑法院心理咨询中心心理咨询师的心理疏导,原本一心求死的吉某精神状况得到了极大地改善,10月24日上午,新郑法院再次开庭审理了吉某涉嫌寻衅滋事一案,原本那个一心求死的抑郁青年变成了一个安静腼腆的大小伙儿。庭审过程中,吉某积极配合法庭审理,认罪态度诚恳,鉴于被告人吉某作案时系限定刑事责任能人、初犯、自首等量刑情节,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

    审判结束后,新郑法院又对吉某进行了一次心理辅导,以确保吉某的心理问题能得到彻底的解决。在10月18日辅导之后,心理咨询师李玉专门针对吉某的情况整理了咨询报告,帮助吉某更好的化解心中阴郁。在李玉的引导下,吉某心理问题的治疗取得了显著效果,吉某不但恢复了对生活的信心,更深刻的反省了自身错误的思想和行为,诚恳的对被自己伤害的人道歉,并愿意接受惩罚,愿意积极改造,争取能早日回归社会。

    最后李玉给吉某留下了自己的联系方式,告诉吉某若以后有什么想不开的或心中压抑难解,随时联系,一定给予他力所能及的帮助。见到这一幕,吉某的父母留下了激动的泪水,拉着李玉的手不住的感谢:“谢谢新郑法院挽回了我们的孩子,没有你们的帮助,真不敢想象这孩子还能做出多少傻事。”

责任编辑:曹红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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