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讲 人:翟宏伟 济源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9月7日,我们济源中院顺利执结一起标的额达6.7亿多元的大案,引起媒体的高度关注,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中国法院网、河南日报、河南法院网、河南法制报、新华网、中新网、济源晨报等多家媒体都进行了报道。这起案件申请人是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简称国开行)及浦发行银团,被执行人是济源市济晋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简称济晋高速)。6.7亿多执行款全部到位,用当事人的话说“没有以物抵债,全部是真金白银!并且利息、罚息一分没少!”此案收到了申请人、被执行人、注资收购人、当地政府等多方满意的执行效果。
为什么这起案件的执行引起了众多媒体的关注,以及多方满意的效果,下边,我们先从案件的纠纷由来讲起。
2007年6月,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以下简称国开行)及浦发行银团与济源市济晋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晋高速)签订合同,约定向济晋高速出借81900万元,用来建设太澳高速公路济源至晋城段。合同要求,如果济晋高速不按期偿还本息,国开行将代表银团向其提起诉讼,并可宣布贷款提前到期。济晋高速是以建成的公路收费权做了质押担保的。
2016年5月20日,由于济晋高速未按约偿还当月应当归还的借款及本金1360万元,国开行认为属于严重违约行为。7月8日,便提起了诉讼。案件经过多次审理,11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济晋高速向国开行、浦发行支付678964173.64元。
2017年2月,国开行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当时,王纪玖刚从刑事审判第一庭调到执行局任副局长。一上任,他就接手了这一起案件,拿到判决书一看,这起案件既是近几年常见的金融借款纠纷案,但上面所显示的执行金额和所牵扯单位,还是让他觉得“这又是一个难啃的硬骨头”。
王纪玖想,6.7亿余元的大案,这可是济源中院成立以来遇到的标的金额最大的执行案件。除此之外,这件案还涉及到济源市重点交通项目与国家开发银行的利益,如果处理不好,不仅会影响这段高速的正常运行,也会影响到济源市对外融资形象及社会稳定。
由于事关重大,拿到判决书后,王纪玖不敢有丝毫怠慢,他白天深入现场,晚上查阅卷宗,了解详细案情。
当时,济晋高速路段因整改处于暂停状态,没有收入进账,所以不能支付本金,而国开行则希望尽快收回贷款。经过深入了解,济晋高速不仅将收费权做了质押担保,部分股权也进行了抵押贷款程序,因此还衍生出了一系列问题:济源市部分企业也为该公司做了担保,承担连带责任,此案已经影响到他们的正常经营;其他为济晋高速贷款的债权人也开始起诉,要求济晋高速还款;而济晋高速的运行与否又牵涉到数十万百姓出行的问题……诸多问题,使得案件一度陷入僵局。用申请人的话说“我们肯定是想尽快收回借款。”被申请人则是“我们现在经营不善,确实还不上借款。”一面是国开行为规避风险希望尽快收回借款,另一面是济晋高速重压之下的无力偿还,对于案件承办人来说,面临的每一个问题都迫在眉睫又极难解决。
我们深知,只有公正的判决,没有公正的执行,审判工作就会成为“半拉子”工程。为此,王纪玖作为执行团队负责人和同事们一起熬夜加班,把能想的办法想了个遍。最后合议庭认为,此案破局的关键就在于济晋高速正常运行,如果保证其正常运行,那么,借款将有可能一步步还清。那么如何在保证银行利益的同时又使济晋高速走向正轨?政府收购是否可行?
为了寻求解决办法,缓解国开行方面的焦虑情绪,我院聘请了专业机构对济晋高速进行审计评估,让国开行掌握被执行人济晋高速的资产与负债,吃上定心丸,并联合济源市相关部门数次召开问题协调会,先后召集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召开10余次座谈会,听取双方意见。
依照正常法律程序,案件进入执行程序,被执行人的所有账户将会被冻结。可是,济晋高速是我国重点公路二连浩特至广州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旦冻结所有账户就会影响到高速公路的正常运行,为此,王纪玖和大家商量后,采取了冻结济晋高速一部分账户的做法,这样不仅保证了济晋高速公路的正常运行,而且银行也能够尽快收到执行款。
但如何快速偿还银行借款,从根本上执结此案,问题又摆在了面前。其实,原本我们考虑让政府出资收购,后来由于一些特殊原因未能实现。
政府收购行不通后,我们又转变思路,根据审计评估结束,提出将济晋高速进行拍卖,这个想法得到了企业和银行的一致赞同,并很快引来了山东高速对济晋高速的收购。就这样,一笔笔执行款被扣划到我们中院的执行案款账户上。
今年9月7日上午11点,随着最后一笔2亿元执行款的到账,整个案件所执行金额全部完毕。
刚才,我向大家介绍了案件的执行过程,这么大标的案子,中间遇到的曲曲折折,遇到的困难是可想而知的。在受理这个案件后,国开行方面是担心的,用其负责人的话说是“济晋高速在济源,案件又被移交到济源中院来执行,这办事效率能高么?”我们的执行人员用行动、用结果证明了我们对该案的执行效率是高的,“整个案子不管是从执行阶段还是最终的结果,我们都很满意,在保证银行利益的同时,又能维护企业利益,这真的很难得!”这也是在案件圆满执行后,国开行负责人对我们的由衷评价。
现在静下心来让我们回顾此案执行的全过程,至少有以下几点启示:
一是加强党的领导是关键。我们中院执行局受理此案后,面对6.7亿元执行标的大案,我们深感责任重大。院党组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市委政法委领导,进行了汇报。上级领导高度关注此案执行工作,提出严格依法办事,确保良好执行效果的指示要求。市委主要领导亲赴北京,到国开行总部协调相关作。市政府相关领导也积极从中协调,提出可否由政府收购进行还款的执行工作建议。虽然此建议最终由于种种原因没有落实执行,但“引资收购”归还贷款,为执行工作打开了一条崭新的思路。济源中院党组特别是院长侯保宗同志高度关注此案,经常听取执行工作进展汇报,提出有针对性的要求和建议,并要求全院相关部门提供坚强的人力、物力保障,为案件顺利执行开辟绿色通道。
二是服务发展大局是初心。此案的基本案情,刚才我已经做了介绍。我院执行局受理案件后,深知此案涉及全市重点交通项目与国家银行利益,涉及济源吸引外资的形象与信誉,也涉及豫晋大通道的顺利畅通。执行团队明确指导思想,着眼于全市发展大局,着眼于维护最佳营商环境,既不能搞地方保护主义,也不能采取简单的查封、扣押措施把企业逼进死胡同。执行法官宁愿自己多跑腿、多受累、多协调,也不能影响济源经济高质量发展。正确的办案指导思想,为执行工作指明了方向。
三是追求最佳效果是目标。接手案件后,执行团队的负责人、执行局副局长王纪玖深感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他马不停蹄,上门了解被执行人现状。当时济晋高速正处于整改阶段,暂停运行,没有收入进账,别说本金,连利息也难以支付。王纪玖还了解到,济晋高速一方面将收费权作了质押担保,另一方面部分股权也予以了抵押,济源市部企业为济源高速也作过担保,部分债权人也开始起诉济晋高速。诸多问题交织,案件很容易陷入僵局。作为申请人,国开行则希望尽快收回贷款。面临这些矛盾与问题,执行团队一班人群策群力,共谋执行良策。债务问题如何解决?王纪玖提出关键是济晋高速能否正常运行。如果在执行中,保证其正常运行,这样贷款就可以一步步还清,这样才是最佳执行效果。于是,执行团队经过研讨,一致同意采取灵活的冻结方法。为了取得申请人的信任与配合,王纪玖及执行团队先后召集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座谈会10余次,听取双方意见,释明法院执行思路,最终达成一致。这样,在执行过程中,法院采取只冻结济晋高速一部分账户,这样不仅保证了济晋高速的正常运行,而且银行也能确保有正常的执行款进账,之后,一笔笔执行款划到了申请人账户上,执行目标正步步实现。
四是严格依法办事是基础。在执行过程中,我院执行局坚持依法执行,规范执行,文明执行,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既严格执法,又讲究策略。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团队先后查询财产36次,冻结、划拨47次,作出执行裁定32份,全部合法合规,不管申请人、被执行人及其他相关利益方,均没有提出执行异议。严把法律关、事实关,为执行工作奠定了扎实基础。同时,也避免当事人提出执行异议,使案件陷入旷日持久的异议审查之中,提高了执行效率。
五是持续攻坚克难是保障。申请人要求尽快全部执行到位,被执行人重压之下无力全部还款。面对这个执行难题,济源中院执行团队,不懈怠,不放弃,借助全国解决执行难的东风,发挥联动机制,保持连续攻坚的锐气、勇气、耐力,千方百计,想方设法,强力推动此案执行工作。为了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彻底实现,我们聘请了专业的审计机构,对济晋高速进行审计评估。最初,在联席会议上,按照市政府提出的执行思路,由政府收购,进行还款。但,由于种种原因,这个思路没有走得通。在这种情况下,执行团队不气馁,另辟蹊径,多次与被执行人沟通,讲解全国执行攻坚的严峻形势,宣传最高法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心和目标。动员被执行人,利用行业优势,寻找“婆家”,引入新的投资人。由于在执行过程中,我院执行局理解企业困难与困境,把执行工作对企业的影响降到了最低限度,被执行人深受感动,企业负责人积极主动配合执行。最终引来的实力雄厚的山东高速,予以全资收购。这样,一起6.7亿元的执行大案,得以顺利执结。
当前全国法院执行攻坚正进入关键阶段,我们要在省法院的坚强领导下,紧紧依靠党委、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上下同心,众志成城,积极作为,勇于担当,为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继续前进!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