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日晚10点,十一黄金旅游周已经接近尾声,大家都在旅游返程路上,但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在该院执行局局长吴红的带领下,奔波在强制执行腾房的路上。
原来,当事人李某诉被执行人刘某民间借贷一案,该院依法判决刘某偿还李某50万元。判决生效后,刘某一直未履行,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在接到案件后,立即向刘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责令刘某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刘某既不履行法院裁判也不报告财产状况。10月7日晚9点当执行干警接到李某的电话得知,刘某在建设路某小区有一处房产可供执行,遂对该房屋依法采取强制腾空。
腾房结束后,吴红立即带领执行干警回到法院,坐到办公室开始整理案卷,这已成为执行干警的常态。随着“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工作即将展开,执行攻坚任务也到了关键阶段,“这个时期正是我们更为忙碌、不能松懈的时刻,利用节假日机会,推进工作进度,坚决攻克执行难,确保顺利通过第三方评估。”吴红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