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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付抚养费老师成“老赖”

  发布时间:2018-09-28 08:56:37


   “你好,是李老师吗?我是安阳市北关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法官,有些事情想问你一下,咱们回法院聊一聊,周围学生太多,对你影响不好。”近日,身着便衣的法官和执行干警奔赴某学校,将拖欠亲生子女抚养费一直不予支付的在职教师李某依法带回法院。面对可能被拘留的境况,这位母亲当场履行了义务,案件得以执结。

    因感情不和,王某与妻子李某协议离婚,婚生子女由王某抚养。离婚后,由于李某一直拖欠抚养费,王某遂起诉至北关法院,法院判决李某每月支付抚养费300元,至其子女独立生活之日止。拿到生效判决书,王某本以为孩子的抚养费有着落了,没想到身为母亲的李某,仍然拒绝履行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数次联系李某进行说服教育,希望其主动履行义务,但李某仍然一再拖延。因被执行人李某是一名在职教师,法院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将其工资卡冻结。

执行法官来到李某所在学校,李某正在给学生上课,与校方沟通后,法官决定在教室门外等候。下课后,李某走出教室,看到熟悉的法官,李某神色慌张:“我跟你们去法院,能不能先别戴这个。”看到执行干警掏出手铐,李某面露尴尬,小声地说。考虑到是学生下课时间,为了避免给学校带来负面影响,执行干警迅速将李某围住,带回法院。

    来到法院后,法官对被执行人进行劝解,要求李某尽到一名合格母亲的职责,担负起法律规定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并严肃告知李某:“你身为人民教师,要有法律意识。在学生眼里,你是个好老师,但你具备支付能力而拒不履行,不仅从老师变成了‘老赖’,还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面临拘留的强制措施。”李某急忙表示,她也是前两天刚刚知道自己上了失信的名单,自己当了多年的人民教师,一直都在教育学生做人要诚信,但是失信的事情却发生到了自己的身上,她感到问心有愧,并当场履行了义务。孩子的父亲在收到执行款后,向执行法官送来锦旗表达感谢。

    “师者,传道受业解惑也。”作为光荣的园丁,本应以身作则,书写诚信守法的道义篇章,讲述遵纪守法的诚信故事。此案件的执结也给广大教师、公职人员等特殊“被执行人”提个醒,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定遵守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责任编辑:曹红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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