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下午,禹州市人民法院召开“打击拒执罪”新闻发布会。会上,该院执行局局长王超介绍了禹州法院打击拒执罪工作开展情况,并公布了4起打击拒执典型案件和4起执行不能典型案件。新闻发布会由该院政治处主任陈红钧主持。中新网、“法治与新闻”客户端、河南法制报、东方今报、许昌日报、许昌电视台、禹州市电视台、精彩禹州等媒体记者应邀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王超介绍,2018年作为“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战决胜之年,禹州市人民法院攻坚克难,把打击拒执犯罪作为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一个重要抓手,先后依法追究20名失信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在打击拒执罪工作方面,着重做了以下四方面工作:一、坚持党委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市委政法委多次召集市公、检、法相关负责人召开惩治拒执犯罪协调会,建立和落实公检法协同打击机制,保持打击拒执罪的高压态势。二、坚持公诉自诉并重。将拒执罪的追诉由以往的单一公诉模式改为公诉、自诉并行模式,通过依法保护当事人的自诉权,发挥申请执行人在追究拒执犯罪中的主动作用,促进精准、高效地打击拒执罪。三是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于拒执犯罪情节严重,刑事追究程序已经启动后被执行人仍然抗拒执行,态度恶劣的,坚决依法严惩;对于犯罪情节较轻,被执行人能及时悔悟并积极履行的,依法给予宽大处理,判处缓刑甚至免于刑事处罚。四是坚持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对拒执犯罪案件,该院通过采取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和夏禹广场大电子显示屏反复曝光,有效扩大了惩处拒执犯罪的法律与社会效果。
发布会上,王超还通报了4起打击拒执典型案和4起执行不能案件,并介绍了“执行不能”与“执行难”的区别,对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禹州法院将持续加大打击力度,突出执行强制性,保持打击拒执罪的高压态势,形成对拒执行为的强大威慑。
最后,王超就禹州法院在打击拒执犯罪方面的具体做法,及关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方面的相关规定回答了记者提问,并在会后接受了媒体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