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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占房拒不搬出 排除妨害顺利执结

  发布时间:2018-08-28 17:16:16


    8月20日上午,随着雨势逐渐减弱,郸城法院内驶出两辆警车,直奔钱店镇方向而去,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即将执结。

   钱店镇居民赵某(女)无正当理由,长期侵占付某(女)房屋居住,经法院判决后,拒不挪出,付某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承办法官王博全接到案件后,多次找到赵某及其家人做思想工作,赵某仍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最终,法院决定强制执行此案。考虑到此类案件发生在农村,强制执行肯定会有不少群众围观,如处置不当,势必会产生不利影响。为此,法院决定成立执行联合小组,根据实际制定了详细的预案,同时邀请村干部和村民代表现场见证执行。

    上午9时,执行人员依法通知双方当事人来到现场,当准备清理腾房时,被执行人赵某情绪激动,带领家属故意妨碍干警执行,并对执行人员和现场围观群众语言挑衅。面对突发情况,执行干警没有丝毫慌乱,他们一方面通过执法记录仪对现场进行全程录控,向围观群众进行法理宣传,争取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一方面严正告知赵某及其家人妨碍执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经过近半个小时的释法明理,撒泼耍赖的赵某终于就范,同意腾房。在执行人员的监督下,赵某将非法存放在付某家中的家具、被褥、衣物等物品全部清理,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通过梳理,针对发生在乡村的排除妨害纠纷类型案件,通过邀请当地村干部和村民代表现场见证执行,向群众宣讲法律法规,积极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是推动案件顺利执结的有效举措。同时,在执行此类案件时,执行法官既要当好执行员,又要有能力当好普法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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