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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中院扫黑除恶出重拳

发布时间:2018-08-24 18:59:56


    (河南法制报记者程玉成  通讯员李书永/文图)8月4日,周口中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周口中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的具体做法、取得的成绩,提出了工作目标和努力方向。

    今年2月5日,周口中院为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领导,成立扫黑除恶专项领导小组,李志增院长担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担任副组长,各刑事审判庭、各审监庭、执行警务局、监察室、研究室、宣教处、办公室、司法行政装备处、机关服务中心为成员部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活动办公室设在刑事审判第一庭,副院长张云周担任办公室主任,并于当日下发《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活动方案》,后来我们又成立涉黑涉恶案件专门合议庭,挑选资深法官为合议庭成员。该院开通举报涉黑涉恶犯罪热线电话,设立涉黑涉恶案件举报箱,畅通大家的举报渠道。

     为了有效打击的涉黑涉恶犯罪,周口中院为涉黑涉恶案件开通立审绿色通道。对于涉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案件优先受理,涉黑涉恶案件汇报条件随时成熟随时汇报,立即召开刑事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会议研究。并建立了四项机制,分别是:

    信息互通机制。在周口市委政法委和省法院统一领导下,该院通过与周口市公安局、周口市人民检察院互发信息快报的形式,加强与各方的联系沟通,使法院活动办能更及时了解扫黑除恶工作新动向、新政策,及时汇报、及时传达,确保法院提前吃透情况,更有针对性地开展审判工作。

    请示汇报机制。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过程中,该院严守政治纪律,在党委和上级法院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重大事项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向周口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法院请示报告,使法院涉黑涉恶审判重大事项得到及时、有效处理。

    培训教育机制。为提高干警对涉黑涉恶案件的审判能力,该院通过开展内部培训的形式,利用政治理论学习会,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落实两高两部指导意见,熟悉掌握其内容;同时结合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执行“三项规程”,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

    宣传震慑机制。该院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发动,积极制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标语、条幅,印发宣传手册和传单,到五一广场等群众聚集和人员密集的地方进行宣传。同时,组织宣传车辆不定期进行巡逻播放宣传,力争达到人人皆知、人人参与、人人喊打。通过公开审判和政策宣传,在全社会营造“扫黑除恶”的浓厚舆论氛围,起到打击一人,震慑一片的积极效果。

    两级法院共审理涉黑案件8件,其中周口中案件8件,以涉黑罪名判处被告人共24人。其中周口中院5件,已二审审理终结的有三件,分别是韩东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何永胜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刘玲玲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正在审理中的两件分别是郑林等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李伟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基层法院正在审理中3件,分别是郸城法院审理的梁海涛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淮阳法院审理的刘炅炅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范灿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另外还有淮阳法院审理的吴磊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一审直接生效。严厉打击了涉黑涉恶犯罪,切实保证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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